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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08:48:25瀏覽2026|回應0|推薦12 | |
最近主席靈感如潮湧,勤於政綱的寫作,但是一來太陽底下無新鮮事,二來選舉到了,引起太大爭議的作品可能會失掉選票,因此核心的袐招就是緊守「了無新義,新瓶裝舊酒」的原則。 什麼是了無新義? 就是:別人正在做的,幫別人再講一次。 就是:本來就是應該這樣做的,再講一次。 就是:過去沒實現、沒做到的,再講一次。 什麼是新瓶裝舊酒? 就是:用一些新的名詞包裝上述了無新義的東西,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在地經濟」的口號。 兩岸經貿篇作驗證 如果不信的話,可以拿「十年政綱」兩岸經貿篇來作驗證。 兩岸經貿篇計分趨勢與挑戰、核心理念、政策主張三大部分,趨勢挑戰部分因是背景說明,文章也寫得不好,可以不理它。 核心理念有三:一是提升台灣全球的競爭力,其次是維持台灣的經濟自主性,三是重視台灣弱勢產業的經濟權益,這三者都是本來就是應該這樣做的,也是馬政府正在做的,沒什麼新的內容。 政策主張有九項: 第1項是「推動全球經貿布局」,主張台灣應尋求與美、歐、日、印以及東協等國家和區域組織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及其他雙邊或多邊協議。 簽FTA方面,是過去民進黨執政8年所一事無成但又是天天掛在嘴邊的。現在在馬政府執政之下,則已進行與新加坡經濟夥伴協定洽簽的談判工作,並且與其他若干國家進行洽簽的研究工作。 至於一般的雙邊協定,例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投資保障協定等,則是數十年來每一個政府都在持續進行的工作。 第2項是「檢討與規範兩岸協商機制」,包括三項主張,都是符合了無新義的定義,例如主張「對於攸關台商人身自由與財產保障之協議,應納入優先談判項目,並確保台商獲得實質之保障。」這就是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束手無策、現在馬政府正與中國大陸談判的「投保協議」。 第3項政策主張是「強化兩岸貿易之公平性」,其中包括三項主張,都是本來就是應該這樣做、在現在的法律架構之下本來就可以做的事項。例如主張「對中國商品的進口,應秉持保護消費者與弱勢產業的原則,防止中國傾銷、不當補貼,以及偽劣商品之進口,保障台灣市場的公平競爭性。」。防止中國大陸傾銷、不當補貼,在WTO架構下本來就可以去做;防止中國大陸偽劣商品的進口,依據我國相關法令,平常就在執行。 第4項政策主張「審慎監理來台之中資」,其中包括三項主張,都是目前政府在執行的措施。 第5項政策主張「對中國投資應將就業與生產根留台灣」,其中包括二項主張,都是本來就是應該這樣做的,而且是民進黨執政8年所沒辦法做到的,例如主張之一「政府必須防止製造業之產業鏈受中國勞動力市場與內需市場的磁吸而整體外移。」。其中「磁吸」是本人於2001年訪問中國大陸之後當面向陳前總統所提出來的警訊,但是民進黨執政8年,卻放任台商西進,造成許多產業鏈整體外移。 第6項政策主張「提高兩岸金融管理績效」包括四項主張,都是目前馬政府在實施的政策性措施。 第7項政策主張「吸引觀光客與專業人才,排除負面衝擊」包括二項主張,都是目前馬政府在實施的政策性措施,有關中國觀光客來台部分,其主張與過去的行為產生言行不一的情形,過去民進黨對於陸客的立場是排斥的,在政策主張中卻予以接納。 第8項政策主張「改善弱勢產業之競爭力」,包括二項主張,都是馬政府施政的主軸,例如為了照顧弱勢產業,並沒有將弱勢產業放在ECFA架構下我國開放中國大陸進口貨品優先調降關稅的項目(即早收清單)。 最後一項,第9項政策主張「展現兩岸經貿之自主性」包括二項主張,本來就是馬政府正在執行的政策。 綜合以上,可以瞭解,主席的「十年政綱」兩岸經貿篇完全符合「了無新義」的定義,但是在「新瓶裝舊酒」之後,對於一般不瞭解的人民又可以產生相當大的威力,這就是它之所以成為主席袐招的可能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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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