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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容許扭曲、污衊、栽贓、誤導的言論,不容許澄清嗎?
2011/08/29 17:30:07瀏覽3774|回應0|推薦30

829媒體報導,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先生抨擊行政院經常發政治批判的新聞稿,政務委員尹啟銘幾乎「每日一駡」,顯已違反行政中立。要向陳發言人說明的是,本人並沒有每日一駡,本人是對扭曲、污衊、栽贓、誤導人民的言論被動式的予以澄清,本人並沒有像某些政黨主動式的去抨擊別人、去惡意的中傷別人。但作為一位政務官,不該為政策去澄清、辯護和論述嗎?

對於惡意誤導人民的言論就該去澄清

茲舉一例為證,民進黨官網上「110801馬政府無感復甦圖像」以15項偏頗指標來描繪當前台灣貧窮圖像。以第15項指標為例,文中特別根據財政部財稅中心統計,546萬多個綜合所得申報戶分為20等分,2008年位於頂端5%的平均所得為450萬餘元,位於最低所得的5%平均所得只有6,8000餘元,兩者相差達66倍,再創歷史新高,以此來說明貧富差距擴大。此項指標和文章基本上有幾項問題:

一、     財稅中心在提供資料使用時說明「本項統計資料來源為各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不含分離課稅、免稅及非課稅所得,本統計資料不宜作為貧富差距之比較」,話已說得很清楚,民進黨卻仍一意拿出來作為貧富差距之比較,不是故意要扭曲數據、誤導人民,又是為了什麼?類此惡質行為,不該予以澄清嗎?

二、     財稅中心之第二項說明「不同分位數據之比較會產生不同結果,分位愈小,比較的結果會愈極端。」話也已說得很清楚,民進黨卻仍一意孤行,要拿20等分位於頂端5%和最底端5%的平均所得相比,其目的不就是要玩弄數據,誤導社會大眾,不該澄清嗎?

三、     貧富差距指標一般所通用的是每戶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法和基尼係數,捨棄國際通用的指標,而採用已聲明不宜作為貧富差距比較之指標,甚至採用極端情形來作為指標,其居心何在應是不言自明。

予豈好澄清哉,予不得已也

政府不是不能被批判,但是不管是任何黨派、任何人在批評政府的時候都應該以事實、以客觀的資料作基礎,而不是無的放矢的謾駡,或是故意扭曲數據來亂扣帽子,甚至栽贓抹黑。除了民進黨之外,尚有一些媒體、反對政府的人士,對於此種作為是樂此不疲,本人為了讓人民暸解事情的真相,只好借用孟子的話:「予豈好澄清哉,予不得已也。」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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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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