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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17:26:42瀏覽3463|回應0|推薦22 | |
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甫結束禁食,就立刻發表聲明,要求民眾反對「自由經濟示範區」,大有擬將近來一再得逞的反對勢力延伸到示範區之勢。 雖然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表態,不會杯葛,但是4月30日立院審查示範區條例,通過將示範區更名為「中華民國策略經濟發展區」,以及多名綠委相繼提出對案,要求直接刪除農業加值、國際醫療等條文,就暴露出在野黨(一)擺脫不了其恐中、反中的意識形態;(二)擬將該條例空洞化的企圖。令人不得不擔心,如此審查下去,所謂的示範區只是畏首畏尾,小鼻子、小眼睛的產業園區。 近年來在經濟全球化下,世界各國為了提升自身競爭力,均積極加速自由化與國際化期程,我國則主要採取三個策略方向推進自由化和開放的腳步。第一是不斷檢討法令規定,對於不合時宜的法規進行修正。每年我們都依據IMD、 WEF競爭力報告,以及世界銀行的經商環境報告等,檢討企業投資經營環境,對於不合時代潮流、阻礙競爭力提升的法規,都由過去的行政院經建會、現在的國家發展委員會協調法規主管機關修正。 第二個策略方向是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提升台灣在全球價值鏈參與的程度。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都是我們要加入的區域經濟整合組織,但是這目標並非一蹴可幾,我們的方法是採取堆積木的策略,藉著和貿易夥伴簽署經濟合作協定,逐步累積增強參與TPP和RCEP的條件。 過去我們和中南美洲5個友邦國家簽署了4項FTA,與這些國家的貿易額只占我國總貿易額的0.2%以下。2008年迄今,我們和大陸簽署了ECFA,和新加坡簽署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和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星、紐都是TPP和RCEP的成員,而且經貿自由化程度都很高,有助我們融入亞太區域經濟整合。以上經濟合作協定之後,本可期待繼續和其他貿易夥伴洽簽協定,卻因ECFA服貿協議卡在立法院,造成貿易夥伴改持觀望態度,使我洽簽協定的氣勢為之中挫。 第三個策略方向是推動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由於對外開放及邁向經濟自由的過程,可能對國內現有產業造成若干衝擊,引發國人反對。因此透過小規模實驗性的階段式作法,循序推進相關自由化措施,可以化解國人對自由化和國際化的疑慮,並且可有充裕時間進行自由化措施的調整。 示範區另一個主要目的是要試行具有前瞻性,但是目前尚未普遍運行的經濟活動,例如將電子化的「雲」平台導入示範區,推動智慧物流產業。此外,對於社會上仍有疑慮的「國際健康醫療」,可經由在示範區實驗成功的結果,化解社會大眾的疑慮。 為了要達到上述的政策性願景,在推動策略方面,示範區的重點在突破法規限制及創新管理發展機制,包括(一)擴大促進人員、貨品與資金自由移動,(二)擴大開放市場,例如鬆綁律師、會計師等專業服務的投資限制,(三)提供具競爭力的租稅環境,(四)提供更方便、更快速土地取得,(五)建置良好營運環境,例如提供高效率單一服務窗口、更健全的公共建設等。 示範區所要示範的創新經濟活動以高附加價值服務業及促進服務業發展的製造業為主,包括智慧物流、國際健康醫療、農業加值、金融服務、教育創新營運模式等。 由上可知,自由經濟示範區肩負著加速經濟自由化及推動新興產業發展雙重重大任務,因此在策略配套措施必須給與充分的支援。但如果像示範區條例第一次審查結果,以及綠委所提對案,把原有完整規劃設計的配套東扣西減,甚至給小鞋子穿,將來勢必成為鳥籠式的示範區,完全失去其設置意義。 自由化是台灣必定要走的路,今天不做,明天還是要做,中間的差別在於:越晚做,付出的代價越高。兩岸服貿、貨貿協議,以及自由經濟示範區都是自由化的基石。為了台灣經濟著想,籲請立法院高抬貴手,就讓台灣經濟自由飛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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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