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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和藝術之間 是愛?是恨?
2011/05/21 22:28:57瀏覽943|回應1|推薦5

●時尚精品和藝術的關係微妙,近來,時尚精品特別喜愛與藝術結合
,藉此提升自己的品味價值。藝術家也愛與時尚結合,拉抬自己的名
望聲勢。

其中最有名的例子是路易威登 (Louis Vuitton),近來先後邀請
Stephen Sprouse、村上隆及Richard Prince等藝術家合作設計商品
,無不造成搶購風潮,迄今仍讓人津津樂道,成為「藝術與精品結合
」的最佳典範。

香奈兒多年前的「移動藝廊」 (Mobile Art)巡迴展,邀請十多位藝
術家以香奈兒為靈感,創作多件藝術品。今年,香奈兒在上海當代藝
術館舉辦「文化香奈兒」展,把香奈兒商品當作藝術品展出,再一次
打造香奈兒藝術品味和文化形象。

PRADA也充滿了藝術品味,多年前曾與藝術團體2X4合作,邀請畫家
James Jean設計「花仙子」限量包,廣受好評,就連春夏新裝的目錄
,也大費周章跨界與AMO知名建築團合作設計,展現PRADA的藝術視野

但,時尚精品和藝術之間真是一家親,完美契合很「麻吉」嗎?

三年前,上海當代藝術博覽會原訂展出比利時藝術家Wim Delvoye的
作品,他在小豬上烙印LV的LOGO刺青,未展先轟動。不過LV豬有侵權
之慮,加上爭議太多,最後被博覽會以「前衛藝術與中國國情不符」
為理,拒絕展出。

2009年,法國藝術團體Zevs在香港亞曼尼店的外牆漆上融化的香奈兒
LOGO,結果挨告,Zevs不但得服刑兩個星期、緩刑兩年,還得賠償3
百多萬港幣的清潔維修費。

再瞧瞧時下最熱門的「嬌蕉包」,業者在帆布包上轉印「類似柏金包
」的影像,自認是「幽默創意」,但疑似違反商標法,遭地方法院假
扣押處分。

在時尚圈類似的爭議不在少數,藝術家在作品塗鴉或烙印名牌LOGO
,只要是未經時尚精品授權,都有可能會惹上「仿冒」、「侵權」的
官司。唯一的幸運例外,大概只有普普風大師安迪沃荷了。

早在1959年,當LV還未與藝術家跨界合作之際,安迪沃荷就搶先一步
跨界時尚,將時尚精品香奈兒No.5瓶身入畫,因為香奈兒No.5香水是
史上最暢銷的香水,每30秒鐘就賣出一瓶,正符合「普普藝術」的創
作精神。

目前這9幀以各種漸層色調創作的香奈兒No.5香水絹印版畫,珍藏在
紐約現代美術館內 (MOMA)內。依最近安迪沃荷的畫作在拍賣會上以
3,000萬美金 (約9億台幣)落槌拍出來推算,這9幅絹印版畫現值接
近80億元台幣。

在還沒有「著作權法」、「仿冒法」的年代,安迪沃荷與香奈兒的交
會偶遇,撞擊出燦爛的火花,時尚與藝術首度「非法」的跨界合作,
驗證了藝術跨界時尚的崇高價值。

( 休閒生活時尚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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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laire1695&aid=523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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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Girl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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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愛又恨
2011/05/23 21:15
又愛又恨

無法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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