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精品和藝術的關係微妙,近來,時尚精品特別喜愛與藝術結合
,藉此提升自己的品味價值。藝術家也愛與時尚結合,拉抬自己的名
望聲勢。
其中最有名的例子是路易威登 (Louis Vuitton),近來先後邀請
Stephen Sprouse、村上隆及Richard Prince等藝術家合作設計商品
,無不造成搶購風潮,迄今仍讓人津津樂道,成為「藝術與精品結合
」的最佳典範。
香奈兒多年前的「移動藝廊」 (Mobile Art)巡迴展,邀請十多位藝
術家以香奈兒為靈感,創作多件藝術品。今年,香奈兒在上海當代藝
術館舉辦「文化香奈兒」展,把香奈兒商品當作藝術品展出,再一次
打造香奈兒藝術品味和文化形象。
PRADA也充滿了藝術品味,多年前曾與藝術團體2X4合作,邀請畫家
James Jean設計「花仙子」限量包,廣受好評,就連春夏新裝的目錄
,也大費周章跨界與AMO知名建築團合作設計,展現PRADA的藝術視野
。
但,時尚精品和藝術之間真是一家親,完美契合很「麻吉」嗎?
三年前,上海當代藝術博覽會原訂展出比利時藝術家Wim Delvoye的
作品,他在小豬上烙印LV的LOGO刺青,未展先轟動。不過LV豬有侵權
之慮,加上爭議太多,最後被博覽會以「前衛藝術與中國國情不符」
為理,拒絕展出。
2009年,法國藝術團體Zevs在香港亞曼尼店的外牆漆上融化的香奈兒
LOGO,結果挨告,Zevs不但得服刑兩個星期、緩刑兩年,還得賠償3
百多萬港幣的清潔維修費。
再瞧瞧時下最熱門的「嬌蕉包」,業者在帆布包上轉印「類似柏金包
」的影像,自認是「幽默創意」,但疑似違反商標法,遭地方法院假
扣押處分。
在時尚圈類似的爭議不在少數,藝術家在作品塗鴉或烙印名牌LOGO
,只要是未經時尚精品授權,都有可能會惹上「仿冒」、「侵權」的
官司。唯一的幸運例外,大概只有普普風大師安迪沃荷了。
早在1959年,當LV還未與藝術家跨界合作之際,安迪沃荷就搶先一步
跨界時尚,將時尚精品香奈兒No.5瓶身入畫,因為香奈兒No.5香水是
史上最暢銷的香水,每30秒鐘就賣出一瓶,正符合「普普藝術」的創
作精神。
目前這9幀以各種漸層色調創作的香奈兒No.5香水絹印版畫,珍藏在
紐約現代美術館內 (MOMA)內。依最近安迪沃荷的畫作在拍賣會上以
3,000萬美金 (約9億台幣)落槌拍出來推算,這9幅絹印版畫現值接
近80億元台幣。
在還沒有「著作權法」、「仿冒法」的年代,安迪沃荷與香奈兒的交
會偶遇,撞擊出燦爛的火花,時尚與藝術首度「非法」的跨界合作,
驗證了藝術跨界時尚的崇高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