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陶福媛
●在帆布包上印上名牌包的「身影」,是仿冒?還是幽默創意?
對愛馬仕來說,轉印名牌包身影的「嬌蕉包」是仿冒品,一點也不幽
默,為了悍衛權益,不惜透過法律跨海提告。
但也有精品業者持不同看法,認為是種幽默創意,並以行動支持。近
日RIMOWA行李箱就主動與「嬌蕉包」所屬的Banana Taipei公司合作
,推出一款與「嬌蕉包」同樣理念的帆布包,只不過上面換成了
RIMOWA行李箱的外觀影像,作為贈送VIP的禮物。
RIMOWA認為,轉印名牌是個很有趣的創意,實用的帆布包讓VIP拎出
去上街,又可免費為RIMOWA宣傳,一點也不擔心是被Banana Taipei
仿冒。
仿冒和幽默之間,雖只有一線之隔,但還是有規則可以遵循。這兩者
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並沒有獲得授權,但後者卻是在精品業者的認
可下,盡情發揮創意。
為了悍衛權益,時尚精品絕不可能容許有任何仿冒存在,不僅向法院
申請品牌商標,甚至連LOGO、商品外觀、獨創的圖案印花等,全都向
法院申請專利,藉此杜絕平價服裝品牌大量仿冒精品名牌的創意,從
中謀取暴利。
以往「天下服裝一大抄」的現象,也將不復存在。去年,美國設計師
協會 (CFDA)主席Diane von Furstenberg提議制定「創新時裝保護及
仿冒防制法」,希望美國國會能通過這項法律,保障美國服裝設計師
的著作權,凡是美國設計師發表過的服裝、配件,就不准其他人仿冒
採用。
除了服裝設計外,精品名牌也提出「立體商標」的概念,擴大著作權
的解釋,杜絕設計創意被仿冒。
這回愛馬仕控告「嬌蕉包」仿冒,正是援用柏金包的「立體商標」,
作為認定仿冒的標準。目前愛馬仕已經將柏金包、凱莉包的外觀,向
台灣法院申請「立體商標」,一旦核可通過,自認為是幽默創意的「
嬌蕉包」,恐怕再也幽默不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