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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0 18:52:28瀏覽476|回應0|推薦2 | |
2006年12月5日艾格蒙聯盟通知“洗錢防制中心”澤西島文件,檢方向吳英昭求證後,吳英昭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2006年12月27日檢察總長吳英昭今天決定為年底三合一選舉查賄結果請辭,吳英昭:不辭 可能更多人受傷害 2007年2月12日陳聰明正式宣誓就職檢察總長 2007年4月1日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明天上午十一時十分將揭牌成立 2008年1月28日 艾格蒙聯盟通知“洗錢防制中心”瑞士文件 2008年3月20日總統大選 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就職 2008年7月底,法務部接到外交部轉交瑞士聯邦檢察署向我方提出司法互助的要求,王清峰表示,法務部一步也沒拖延,以極機密公文發交台灣高檢署轉由北檢處理。 2008年8月9日陳致中、黃睿靚夫妻倆出境。 陳幸妤:「他出國念書啊!」預計 2009年1月19日回國
2008年8月14日洪秀柱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進一步公布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的島外帳戶及該帳戶的資金流向。洪秀柱表示,她的資料是來自一位熱心朋友的提供,而這位朋友有的是瑞士的官方資料,資料來源就是瑞士聯邦司法部。 2008年8月15日馬英九出訪中南美洲 2008年8月15日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涉洗錢案,十五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但兩人在九日搭機前往美國,請託陳水扁代為請假。 2008年8月16日陳水扁夫婦宣布退黨民進黨向公眾鞠躬道歉,民進黨接受陳水扁夫婦退黨黨內廉政調查 2008年8月18日特偵組十八日將陳致中夫婦列為他字案被告後,二十日再度發出傳票,要求兩人於二十九日上午到特偵組說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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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5日艾格蒙聯盟通知“洗錢防制中心”的文件,調查員鄒求強接獲後,由周有義上呈葉盛茂時, 為正式簽文,且葉盛茂亦在文件上簽名,並在文件上簽字“擬建”表示,還不需要急著往上送,會親自報告“檢查總長” 中央社報道,檢方調查發現,“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早在2006年十二月間便收到這份情資。當時洗錢防 制中心承辦人鄒求強就準備簽報台北地檢署調查,但葉盛茂也是以事涉敏感,應由他親向當時“檢察總長”吳英昭面報,指示鄒求強無須函交北檢。檢方向吳英昭求證後,吳英昭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不過,陳水扁總統今天出席調查局第四十二期調查員結訓典禮致詞時卻認為,政府五年來努力執行反賄及改善選風,但成效及民眾感受上,仍有很大改善空間。 根據陳總統說法,賄選買票情形仍普遍存在,甚至今年的三合一選舉比去年的立委選舉還要嚴重,這對台灣民主的健全發展是一大隱憂。 肩負年底三合一選舉查察賄選重任的吳英昭,隨即在下午請辭以示負責,雖然他昔日就任總長職務時備受爭議,但這次請辭負責舉動,也著實再讓法界關注。 吳英昭:不辭 可能更多人受傷害 2007年2月12日陳聰明正式宣誓就職檢察總長 多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表示,雖然陳聰明是推薦人選的第四名,但前三名所獲得基層檢察官的支持票數已超過九成,意即陳聰明獲得基層青睞的比率偏低,難保外界不會出現「選聽話的 (總長)比選會辦案的重要」這類疑慮。
依修正後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檢特偵組將有檢察官六到十五人,由檢察總長[陳聰明]指定一人為主任,案 件調查或偵結起訴時,將依發生地向繫屬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起訴,特偵組偵辦的案件,必須待偵結後,始可由檢察總長[陳聰明]赴立法院報告。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犯罪情節重大,不法所得為歷來最高,且犯後一再攻擊司法,並無悔意,以其擔任兩任中華民國總統,於就職時依憲法宣誓「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而竟仍知法犯法,實無可逭,向法院請求予以最嚴厲之制裁。吳淑珍女士利用總統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刮財物,紊亂體制,敗壞官箴,請從重量刑。陳致中先生、黃睿靚女士以直系血親共犯洗錢罪本得減輕其刑,惟其迄未交代所掌控之海外資產,惡性不輕,請從重量刑。 其餘被告因自白或配合偵辦或態度良好者,依法請求減輕或免除其刑。 檢方認為,由於陳雲南顯然針對高院的裁定作回答,由於該裁定的抗告人為鄭文龍與陳水扁,與特偵組無涉,陳雲南的回應並無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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