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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馬上』新移民人權建議設立移民法庭
2008/05/09 00:27:19瀏覽338|回應0|推薦0
外國人和大陸地區來台人民以及短期勞務移民(外勞)照理說都應該受到我國憲法保障其人權,在遭受收容、驅逐或強制出國、工作權、居留權及身分剝奪等處遇時,由移民法庭來認定,或許在人權保障上將會昭顯較大的公信。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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