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對『馬上』新移民人權建議設立移民法庭
2008/05/09 00:27:19瀏覽296|回應0|推薦0
外國人和大陸地區來台人民以及短期勞務移民(外勞)照理說都應該受到我國憲法保障其人權,在遭受收容、驅逐或強制出國、工作權、居留權及身分剝奪等處遇時,由移民法庭來認定,或許在人權保障上將會昭顯較大的公信。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i676150&aid=185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