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肅貪是玩假的!
部長釣鑒: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貪瀆案,近百戶位於忠孝東路三段的精華舖面,竟在國軍中貪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聯手下,偽造了大量的政府公文書及會議紀錄,以合法之原眷戶為人頭,以「造價」申請到舖面後,再高價轉售,獲取非法利益數十億元。
現本案受害眷戶已上萬戶,貪瀆金額近百億‧‥
故應先由各聯參(聯一、聯四)及政三、政四組成公正的特別調查委員會,並有社會賢達及眷村代表參與才能真相大白。
當否 祈示
告訴人:鄒筑生上 0526
詳情:反骨狗窩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q123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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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不服貴署98、05、22日國高等檢字第0980000863號文內不實處份,特提出說明。
說明:
1、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貪瀆案,近百戶位於忠孝東路三段的精華舖面,竟在國軍中貪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聯手下,偽造了大量的政府公文書及會議紀錄,以合法之原眷戶為人頭,以「造價」申請到舖面後,再高價轉售,獲取非法利益數十億元。
2、依國防部與省、市政府所簽整建協議書,整建後之住家、舖面係雙方對分的,但原眷戶如在整建前即有自建舖面者,可優先以「造價」買回,不受數目一半的限制。
3、涉案人員為達貪瀆的目的,將原屬市府及軍方原眷戶的舖面,偽造成省府所有,並詐欺原眷戶要以「標售價」購買,且要有營業執照才行,以達到阻止原眷戶買回自己原有舖面之目的。
4、原眷戶誧面係在五十八年左右,忠孝東路拓寬時,因眷村臨街的房舍部份被拆除致無法居住,由空總設計式層式住家舖面圖,交由原眷戶自費興建,原眷戶買回整建後自己原有的舖面,本就名正言順。
5、但涉案人員卻以偽造的公文書(原眷戶切結書、眷籍卡、行政院、內政部公文,及台北市政府與空總的整建協議書等)將權益受損不肯搬遷的原眷戶告進法院,並動用憲警將原眷戶強制拆遷驅離。
6、75年眷村整建完成後,將原眷戶逼騙進住樓上,到76年時,非法獲得舖面者相繼進住並開始營業。
7、原眷戶發現舖面並未依法「標售」,隨即向空總、市府及政風、調查等單位提出檢舉,終於案情爆發。
8、案發後,省府、市府、軍方都不承認舖面為其所有,而高檢、軍法也不承認舖面為省府所有(即行政院、內政部公文不實),但公文為誰偽造?舖面如何盜賣?由於涉及當時的軍、政要員,故軍、司法互推責任(司法:軍方盜賣,軍法:市府盜賣),因此雙方都不處理,且互相吃案,最後,軍、司法協調一致,將本人「告訴人」身份,改為「告發人」,不准本人「再議」!
9、眷村舞弊非止正義國宅一處,多餘舖面尚須「標售」,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之不足,故受害原眷戶已達數萬戶,貪瀆金額上百億。
10、政戰、軍法涉案人員在眷村整建前,對拆遷戶的疏處、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等均全程參與,故此案中所涉及的詐欺、偽造文書、誣告、貪瀆等均為正犯,尤以軍法人員,知法玩法,執法犯法罪加一等。
11、告訴人在98、05、04日曾以掛號信函寄交國防部、法務部等內附涉案資料光牒一份,為何函文中故意未提任何書証已送達?
12、78年,台北地檢署曾函空總軍法處,請其查處12項軍方涉案之事証,但軍法迄今未處理。
13、本案為重大貪瀆事件,眾多軍中高級將領涉案(含省、市政府官員),且軍法本身亦涉案,實不宜再由其自行查處包庇。
14、市府政風單位及法務部政風司也曾多次行文高檢及調查局等單位,但均被不明原因「吃案」‧‧‧
為響應馬政府三月肅貪的承諾,本案是否交由「特偵組」偵辦較宜?
謹呈:
行政院長 劉
法務部長 王
國防部長 陳
副本:總統 馬
告訴人:鄒筑生上 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