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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龍鎮外埔里西濱快速公路南下101.5K處排水溝油污染案
2008/06/18 18:07:32瀏覽575|回應0|推薦0

(記者林金寶/苗栗報導)

97年6月13日上午11時13分,接獲後龍鎮公所依據民眾報案,於後龍鎮外埔里西濱快速公路南下101.5公里處灌溉排水溝有大量油污染(疑似機油)。 
本局立即派員會同後龍鎮公所清潔隊隊長至陳情地點現勘,現場查無行為人及污染源,研判疑似民眾於西濱快速公路南下101.5公里處,利用油罐車偷排廢機油至路邊排水溝,沿灌溉排水溝流至外埔里之「埔尾大圳」後,流至外埔漁港南邊約200公尺之外海,污染量約12公秉廢機油,污染範圍約2.3公里。 
本局劉代理局長判斷油污染等級為第二級,隨即啟動本局水污染緊急應變小組及中區水污染緊急應變聯防系統,並率領陳秘書及水保課連課長前往處理,調派10位稽查員、5位環保替代役至現場佈置吸油索、吸油棉以阻絕污染源擴大,並通知中區水污染緊急應變聯防系統騰美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亞欣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援後續清理事宜。 
本次污染疑似民眾利用油罐車偷排廢機油情形,現場查無行為人,故污染之清理工作,除本局人員外,且通知中區水污染緊急應變聯防系統騰美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亞欣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助本局清理油污工作,因恐暴雨流至灌溉溝,故連夜以清溝車抽取油污外,並以人力杓取油污,加緊油污之清除,清除至97年6月14日零晨03時,並於次日至97年6月14日上午9時繼續清除至97年6月14日下午14時,將油污清除完成,後載運至頭份衛生掩埋場處理。 
苗栗縣環保局劉代理局長呼籲民眾勿任意偷排廢液﹙廢機油﹚,造成環境公害,若經查獲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民眾若發現有可疑車輛請留意是否有偷倒、偷排廢棄物或廢油,並請儘速通知苗栗縣環境保護局前往處理,共同創造無污染美好之生活空間。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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