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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4 18:55:59瀏覽1422|回應0|推薦1 | |
苗栗縣稅捐稽徵處提醒,計程車客運業之車輛,應定期檢驗以免經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後,喪失原有申請免稅權利,若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並加處應納稅額2倍罰鍰。 張處長呼籲車主,留意您愛車作好定期驗車,以免車牌被註銷,同時還得補繳及繳納罰鍰,實在划不來,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者,請洽苗栗縣稅捐稽徵處詢問或撥該處牌照稅課電話:037-331900轉612、613、615、616。 聯絡人:張秀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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