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金寶/苗栗報導)
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去年(96)7月11日經總統公布將於98.1.11施行,此次菸害防制法修正案的通過,無非是我國向國際宣誓落實公約並與世界潮流接軌的決心,對我國民健康保障更邁向一重要里程碑。
俗話:「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基於以上,苗栗縣衛生局訂定97年菸害防制計劃以加強宣導修正後菸害防制法為今年工作重點,陸續將辦理警察人員、消防人員、餐飲人員、衛生志工人員、事業單位廠護勞安人員,有關菸害新法的宣導訓練,針對此次修法之重點予以說明講解希望藉由訓練讓公務機關同仁對修正後之新法有更深一層之認識,爾後,藉由依法行政之積極作為,達到「落實菸害防制法,以保障民眾身心之健康」之目的。
苗栗縣衛生局長羅財樟表示: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對相關業者如:菸品販賣者、餐廳、娛樂、相關機關、事業單位,甚至民眾都有很大之衝擊,其重點是:
1.建立菸品健康福利捐調漲之機制
2.加強管制菸品販賣場所及菸品販賣方式之限制
3菸品品牌名稱限制及菸品容器之標示如:杜絕使用誤導文字.增訂標示警示圖片
4.擴大列舉禁止促銷菸品或菸品廣告之類型
5.加強保護孕婦胎兒及青少年健康
6擴大全面禁菸場所如:3人以上工作場所、車站(含月台)、餐廳全面禁菸、兒 童遊戲場所….等
7.提高罰則
8鑒於相關條文變動甚多,考量業者配合及主管機關之教育宣導,規定自公佈後18個月施行。
為讓民眾、業者對新修正後的菸害防制法有進一步的了解,對新修正後菸法有所遵循,另外,政府公部門更需全盤了解並配合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以為民間業者之表率,執法人員對新修正後的菸害防制法有進一步的了解,才能順利執行稽查的工作,以減少爾後執法過程產生之紛爭與爭議。當然,事前之宣導更突顯出其重要性,讓全民了解該法,依規定遵行菸害防制法,以營造「處處無菸味,溫情滿人間」之無菸環境,讓「政府減少醫療之支出、民眾得到健康」,才是健康城市之真諦。
基於,強力宣導新修正菸害防制法乃刻不容緩,尤其是電視其滲透力之效果是無遠弗屆,然而其廣告費之高非地方政府所能負擔,因此本局也積極建議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加強該法之電視、平面媒體宣導,在此也呼籲癮君子們未來吸菸之環境越來越困難,為了個人健康,也為了家人,儘早下定決心尋求門診戒菸協助,將吸菸之慾念拋諸腦後,以打造健康之身體,才能應付如此高度競爭又不景氣之年代,營造美滿幸福之家庭,才是人生之終極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