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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誤上西濱遭撞飛 竹南警利眼過瀘揪肇逃
2014/04/04 09:07:50瀏覽62|回應0|推薦0

(記者林金寶/竹南報導)竹南警察分局聯港派出所33018:20獲報於後龍鎮台61(西濱快速道路)105K北上車道發生行人遭撞之交通事故,員警唐自強前往處理時,肇事者已離開現場,徒留現場滿地玻璃碎片及斑斑血跡,幸有後車民眾提供行車錄影器,但因畫面模糊不清,唐員反覆查看、仔細拼湊,才將肇逃小貨車駕駛人通知到案說明,釐清真相。

發生事故當時天色漸暗,79歲住附近之老翁,因欲跨越西濱抄捷徑返回老家,走到西濱道路匝道與主幹道交接處(非十字路口),據到案之小貨車張姓駕駛表示,因天色及本身有輕度視力障礙,以為僅是黑影,看前方小客車煞車,他也煞車,但已來不及閃避,撞到人後因緊張又怕家中經濟造成賠償負擔才離開現場,而老翁經救護車急送醫院,在載運途中即到院前死亡。老翁家屬遇此傷痛萬分,請求警察協助找尋肇逃駕駛。還好,當時後方由報案人陳○希所駕駛之自小客車裝有行車錄影器,提供警察查察,但因為該行車錄影器畫面像數關係,所錄車牌皆模糊不清,唐員用僅有的畫面過濾及拼湊數十筆車號,比對出張民所駕駛之小客車,依規辦理相關程序。家屬對唐員積極處理頻表感激之意。

分局長楊國祥就本案呼籲民眾注意以下幾點,以避免遺憾再度發生:

一、瞭解道路之路權所屬,避免貪圖方便抄捷徑,侵犯不屬於自身使用之道路路權,如此不僅容易造成事故,亦需負擔肇事責任。

二、駕駛人如本身即有諸如視力障礙等問題,即應避免駕車或駕車時更加專注車輛周遭狀況及避免車速過快等情事,以免事故臨時發生無法應變致生傷害。

三、最重要的是,遇到交通事故切記不可肇事逃逸,如本案案例,如張姓駕駛當時撞到老翁有留下協助通知救護或處理,應可就事實情狀分析責任歸屬,一旦肇事又離開現場,就如同將所有責任一起帶走,縱有千百個離開的原因亦百口莫辯。

最後再次叮嚀,所有道路用路人要遵守交通規則,尊重路權,不但能避免荷包失血,又能有效減少交通事故及憾事的發生。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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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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