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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 12:32:03瀏覽1163|回應1|推薦41 | |
基於洗錢防制法還是什麼XXOO.....的, 銀行對一班小眾都有諸多規範與限制, 還記的七八年前,頂多 單一戶頭當日如到銀行領現金超過100萬台幣者, 櫃員會要求提領人出示並登錄身分證資料, 這兩年,為防堵詐騙, 一般櫃員都會追問匯款用途,匯款雙方關係 玉山銀行還會在匯款單背後註明 是否認識受款人、匯款目的 如顧客拒絕回答,還會要請顧客在單上簽名,或註明顧客拒簽 那時乍看到新版匯款申請書時,我就已經覺的頭昏了! 10/15到玉山臨櫃轉現金到他人帳戶 提領帳戶是個人暫提供的過渡帳戶 所以請櫃員幫忙以現金交易作帳 提存雙方都是玉山的戶頭阿,金額也才少少的NT50萬 但是可愛的玉山櫃員小姐說: 為了防賭洗錢,所以內稽規定不能做這樣現金交易作業 建議我 他先領取50萬現金給我拿在手上 請我再去抽一張新的號碼牌 他安排隔幾個櫃的其他人,按我的號碼 我再拿著現金去那個櫃,做存入作業 阿阿阿阿~~~~~ 那~~~~~~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這麼多的規定,這麼多的考慮, 這麼的不變通不方便,這麼的莫名其妙限制 中華民國如今怎麼還是有海角7億的弊案ㄚ~~~~~~~~ 真的很多法令規定,防君子防不了小人 好吧!結論〝我是君子〞 所以各位看官,請掌聲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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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