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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01:05:05瀏覽360|回應0|推薦5 | |
創作在生命中,扮演著怎樣的分量,可以讓人痴狂,讓人不屑。 以我來說,創作是將本身的情感、生命抒發於文章,流走於文字之間,將自己最獨特的靈魂,灌注裡面。讓一份創作,可以有自己獨特的生命,不屬於誰,就這樣存在於這空間。人不會因為創造而變成什麼,卻會因為創造讓自己昇華,使自己的生命、靈魂,提高到一種境界。文字創作不僅僅是藝術,更重要的是,可以抒發自己的性靈,或者內心中最深刻的那處。 我不敢斷言,文章創作必須如此,但我以為創作求所謂的真、善、美,寧可先求其真,再求其善與美,若文章不真,縱使作品再怎樣的華美、藝術,它終究只是一個裝飾品,無法觸動人心中,最深層最深刻的那段。我相信,人性中最深層、最深刻的那部份,是每個人所共同的,而創作就是要求其最深刻的地方。 若要求那段最深刻的部份,除了多看、多讀、多寫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時時刻刻去剖析理解自己的想法,在一個當下的念頭中,能夠明白自己要的、想的、做的,在注入創作之中,使其能夠擁有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靈魂,則其創作縱使不受世人欣賞又何妨。 這與前段將最深刻的部份展現在作品中,無所謂的矛盾。要知道,每個人生命的歷程不同,所以每個人對一件作品的感受力亦有所不同,在時間、空間、個人生命歷練未達到的時候,作品無疑與石頭無異,然在三者都成熟之後,作品其中所灌注的靈魂,將展現出他自己最獨特的部份。 我不是要求創作必須創造出什麼偉大的藝術,或者什麼崇高的作品。重點是在,若創作可以將自己本身的生命、靈魂灌注進去,則其作品就像有了生命一樣,展現出一股不同的生命。亦或者,可以表達出生命中最璀璨,最令人可以感動的創作,就像生活中,每個讓你心動的時刻。因為,我相信每個人都擁有最原始的生命,來自於靈魂的烙印,每個人心中最深的底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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