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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24 02:25:39瀏覽249|回應0|推薦1 | |
月薪十萬,就不會感到不公平? 根據報載,國稅局簡任以上人員包括局長、副局長、主秘及分局長等人,平均領到的獎金由12萬至17萬不等。以台北市國稅局局長為例,月薪12萬9925元、年終獎金1個月、績效獎金1.5個月,光是年薪加上獎金,就已達188萬3912元,此外,再加上17萬628元的稅務獎金,年所得就達205萬4千多元。 財長!以您的階級豈不領的更多?您是鄉下長大的孩子,怎麼不懂得苦民所苦,光賦稅不公,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就可以把百姓逼的家破人亡,百姓說:「我賣的是炸菜肉絲麵」;稅務局的行政權可以大到硬柪說:「你賣的是牛肉麵」,不服就去行政救濟。百姓一走行政訴訟只有死路一條,根據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第一名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名列第二名」、「法官不熟税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為第三名」人民贏的機率只有一成。 賦稅弊端及稅官龐大的各類獎金,領的都是百姓的血汗錢,貧富差距懸殊?課稅不公?財長!您必須說句良心公道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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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