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2012國際人權日 「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
2013/01/09 22:00:03瀏覽214|回應0|推薦0

Taiwan News (2012-12-12 09:49:16)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暨聯合國代表瑞內.瓦德羅主席(Rene Wadlow)以「國際人權日: 慶賀成果,規畫未來」為題發表演說,闡述人權與時俱進的時代意義。

台灣人權大步走,國際人權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內施行法推動至今三年,政府各部門落實成效有多少,是國人最關心的議題。特別於「國際人權日」為兩公約進行總體檢,在2012年12月10日(週一) 9:00-17:00於圓山大飯店十樓國際會議廳舉辦「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邀請政府各部會、國內外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參與,針對兩公約做徹底總體檢,檢視各項人權保障落實及發展現況,作為未來國際兩公約審查委員會審查的重要參考及改進的指針。主辦單位為中華人權協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台灣大學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及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協辦單位包括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稅法研究會。

隨2012年4月提出《兩公約》之首次報告,政府預計2013年邀請國際人權專家審查,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此刻舉辦,更具有指標性意義。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暨駐聯合國代表瑞內.瓦德羅主席(Rene Wadlow)以「國際人權日: 慶賀成果,規畫未來」為題發表演說,闡述人權與時俱進的時代意義,隨歐債風暴、美債危機,指出在變化快速且分配不均的世界經濟現況,政府採取一些積極行動,仍需回歸到人權精神上。熟知聯合國程序及運作模式的瑞內.瓦德羅,自1970年代晚期聯合國人權秘書處遷移至日內瓦,就開始密切參與聯合國人權團體,他分享的寶貴經驗帶給國內人權推動者極大的鼓勵,也更清楚努力的方向。

此次大會特別播放一段最新的影片,同步在印度舉辦的第13屆全球首席大法官國際會議的精彩實況,以了解全球大法官對國際人權的關注,並且對於保護賦稅人權的新議題也提出許多看法。圓桌論壇深入淺出剖析為台灣實施兩公約把脈,兼具學理與實際案例,出席貴賓囊括政府重要部門官員,以及國內外重要的人權專家、學者,開幕由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柴松林教授先致詞,法律是人類行為最低的界線,有道德的國家要超越法律,政府要主動為善,積極追求人民的福祉。

素有「人權院」之稱的監察院,王建煊院長這天特別為擔任大會貴賓發表演說,去年王院長曾在「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中寫序,標題【我是個罪人?】讓所有人印象深刻。王建煊院長指出人權絕大部分問題是政府施政造成,政府要有所覺醒,不能只是簽簽公約、寫報告了事。行政機關很多解釋函令、辦法、細則、注意事項,常逾越母法的界限。因為執法單位常以「我說了就算」的官僚心態來「管」人民,人民心中有痛,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國家就無法進步,無法安和樂利。王建煊直指執法人員的不食人間煙火、官僚心態,像衙門一樣,「甚麼是公僕?在中華民國不存在。」政府公務員不能改革,換掉部長也沒用,要進行底下的公務員改組換血才行。

法務部陳明堂次長也出席此次盛會,他在致詞時談到開始推動兩公約時,常常碰到公務機關「何必找麻煩」的反應,各機關送來的檢討報告像施政報告,都說自己做的很完美。他要各機關人員從心靈上檢討,不要自我感覺良好,往往有些侵犯人權而不自覺。

圓桌論壇第一場首先探討「國內外兩公約施行現況」,法務部法制司彭坤業司長針對政府推動兩公約的落實狀況提出報告、檢討法令及行政措施,並點出未來因應之道。東吳大學法律學系陳清秀教授對主管機關提出建議,要注重賦稅法制研究發展,然而財政部稅制委員會今年要裁撤,就像一個公司要裁研發單位,公司還能夠進步嗎?他提到財稅人員訓練課程設計有偏差,沒有灌輸賦稅人權,只有教如何加強稽徵。稅務機關沒有法制人才,等於「蓋醫院卻沒有正規醫師」,人力資源沒有上軌道。談到行政法院的專業素養不足,法官由一般法院轉任,在職訓練三個月,稅法課程不到一個月。

中華人權協會蘇友辰理事長指出財政部法令有許多超越母法的規定,但是財政部卻自我檢討沒有不符合兩公約的部分,然而司法院大法官針對租稅稅法違規違憲宣告上,96年6月8日到98年7月10日共計有八件,由此可見在賦稅人權這部分,財政部做多少,值得大家來檢驗。

第二場「從行政權運作看兩公約之落實」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陳志龍理事長主持,與談人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葛克昌教授、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黃俊杰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廖福特教授、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林明輝主任秘書。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葛克昌教授從人性尊嚴、人格發展角度出發,剖析當前台灣稅法存在的種種問題。葛克昌教授指出每個人有權自由締結契約,不能看成潛在的逃漏稅者。政府認為不公平,可以加以調整,但是不能加以處罰。賦稅機關喜歡推計課稅又加以處罰,嚴重違背人權理念。

黃俊杰教授引用國內矚目的案件來檢驗政府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的問題,包括蘇建和案及太極門稅務冤案,期望落實兩公約而能確保人民的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廖福特教授回顧台灣推動兩公約的三個時期,以及台灣推動兩公約所遭遇的困難,期望台灣人多了解、利用,讓兩公約做得更好。

第三場「從司法權運作看兩公約之落實」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黃士洲副教授指出兩公約需要落實在具體個案上,以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為例,在行政法院的判決中,沒有引用納稅人保護專章而勝訴的,問題出在稅務人員法治素養不夠。他指出歐美先進國家中需要具法學素養的人才有資格開稅單,講究「依法課稅」,不是要收到多少稅。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蔡文精會計師則以「批著羊皮的大野狼」談現行實質課稅原則遭到濫用的情形,直指兩大問題核心:一、行政法院之不當判決,助長租稅苛政歪風。二、絕大部分租稅法官,會計與租稅素質嚴重不及格。他舉出很多實例,現在各行各業毛利率偏低,財政部仍沿用十年前的同業利潤率,有些實際獲利相差九倍,若再加上兩倍罰鍰,等於開罰了十八倍。

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分會人權委員會蔡富強主委針對2009年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針對台灣的太極門稅務冤案透過聯合國1503程序提出這個議題,持續追蹤此案件進展,凸顯出在太極門案中可看出及司法與稅法集大成對人權的種種令人髮指的嚴重迫害。他呼籲政府遵循兩公約,儘速終結違反兩公約的重大稅務冤案,例如太極門冤案。

第四場「從國內法令制度看兩公約之落實」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教授從羅馬規約談國內冤罪究責法制的欠缺,以江國慶冤罪案以及太極門冤案為例,探討冤罪的平反,需進一步對相關人員究責。指出我國刑事司法已與國際人權趨勢嚴重脫節,這是簽署兩人權公約後,亟需檢討並為改進之處。此外還有兩位稅災戶談到切身之痛,一位是黃文皇律師,他協助國稅局清理拋棄繼承案件,擔任公益律師,竟然被國稅局追討欠稅加罰鍰1.1億,讓他生不如死,明知道他是冤枉,國稅局還是不肯撤銷稅單。標準生技公司葉揚春總經理90年響應經濟部號召海外學人歸國貢獻所長,他以技術入股,卻被國稅局認定為薪資所得,導致被限制出境,造成妻離子散的慘境,人生最寶貴的黃金歲月都浪費在行政救濟上,凸顯國內法令制度侵害人權的血淋淋案例。尤美女立委也指人權觀念沒有深植到人心。她談到處理外配問題時,政府竟拿個資法塘塞,向政府要求面談資料,政府卻說牽涉到個資法不可以提供。政府執行公權力,就要有資訊公開的責任,民眾要求閱卷,竟然說不可以。集會遊行法也碰到這樣問題,集遊法本來是用來保障人民權益的,卻變成政府拿來壓制人民的工具。

閉幕由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律師、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永然律師致詞,李永然律師指出,如何落實人權,才是全民所期待的,談到馬總統曾表示70%的人權侵犯來自於公權力上的行使。如原本個資法是用來保障個人的隱私權,如今卻被行政機關當成拒絕人民閱卷的藉口,變成行政機關的遮羞布。2012/12/12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2095467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occ&aid=721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