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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5 11:28:56瀏覽104|回應0|推薦1 | |
海巡署在中西太平洋護漁的巡護船「巡護八號」,本月2日配合漁業署漁業檢查員,在公海上登上日本漁船「Miemaru3號」檢查疑似違規情事。這是我國首度登檢日籍漁船,尤其在釣魚台風波及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後,在宣示主權及海洋政策上深具意義。 「這是我方第一次登檢日本漁船」,漁業署長沙志一說,針對檢查上的問題「還在和日本溝通中」,尚不能證實日方漁船違規。 兩年前巡護船曾要登檢一艘日本漁船,但漁業署建議別檢查,令海巡署人員「很受傷」。這次出了一口氣,海巡署人員私下說,「太爽了!」這樣執行護漁才有尊嚴、才有意義。 漁業署指出,巡護八號2日下午4點多,在東經130度18.5分、北緯18度11.7分,也就是距離鵝鑾鼻東南方約576浬的公海,由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直屬船隊武裝隊員保護一名漁業檢查員登上日籍「Miemaru3號」檢查。 登檢前,漁業署曾知會日本相關單位,日本同意登檢。漁業署指出,台灣9年前加入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依規定我國與美國、日本、法國、紐西蘭、庫克群島、澳洲,在WCPFC公海可相互登檢對方的漁船。 檢查重點包括漁業執照、國外基地證明書等有效的捕魚許可文件、船位監控系統(VMS)的正常運作、鯊鰭應鰭綁身或鰭連身、禁止捕撈及持有汙斑白眼鮫(花鯊)等。 漁業署指出,日漁船執照有效期至2017年,但在WCPFC的登錄只到去年,有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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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