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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數變 欺騙選民
2006/11/08 09:16:31瀏覽2940|回應14|推薦16

鑽戒送誰扁三改口 最早向檢說沒送 第一次改口送珍 第二次「送珍媽」 第三次「待確認」

國務機要費起訴書中提到的一百卅二萬多元鑽戒,究竟去向如何?總統府昨天中午主動說明,是送給吳淑珍的媽媽吳王霞;深夜時卻改口,「轉述前未經查證,有待確認。」

  事實上,在國務機要費偵查期間,以及起訴之後,陳水扁及總統府對鑽戒的說法,共三度改口。鑽戒流向,更添疑雲。

  陳水扁第一次接受陳瑞仁檢察官訊問時,否認曾以國務費買首飾等送夫人;第二次訊問,陳瑞仁以鑽戒戒圍的證據再問扁,扁即改口他餽贈給夫人。起訴書公開後,陳水扁在記者會中避而不談鑽戒。不料,昨天總統府先是推翻陳水扁的供詞,改口「送珍媽」,晚間再改口「待確認」。將扁和府的說法合計,這已是第三度改口。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昨天中午表示,國務機要費從未用於購買鑽石等精品,第一家庭購買精品花費都是自行支出;外界所稱的精品等發票,均核銷使用於公務和機密外交,並未流入私人口袋。他並說,國務費案起訴書提及的兩只鑽戒,其中一只購於九十四年六月十三日蒂芙尼(Tiffany)台北中山店價值一百卅二萬七千五百元的鑽戒,是餽贈給珍媽。

  不過,昨天深夜十一時,總統府公共事務室突然緊急以簡訊告知記者,指之前「送珍媽」的說法,「轉述前未經查證,有待確認」。記者再查證時,李南陽說,他中午話講得太快,但不表示這消息是錯的,只是未經完全確認。

  檢察官陳瑞仁查案時,曾針對第一家庭成員有無使用國務機要費購買自己使用的衣服或首飾,訊問陳總統,扁在第一次應訊時表示「沒有」,扁嫂也否認陳總統以國務費購買珠寶、衣物送她。但後來陳瑞仁查清楚,一百卅二萬多元鑽戒是由吳淑珍去量手指的戒圍而訂製,其中廿七萬六千兩百卅五元是用SOGO商品禮券抵付,再用SOGO禮券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陳瑞仁第二次訊扁時,拿出戒圍事證,證明扁嫂買珠寶等物自用時,陳總統才改口表示,有些是他餽贈給扁嫂的。
2006-11-08╱聯合報╱第01版╱要聞╱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

 

還原現場 業者證實 132萬鑽戒 依扁嫂戒圍打造 檢問買鑽戒精品 扁稱有兩情形 「一是我夫人買來自己用 這是我餽贈她的 一是我夫人買來送外賓的」

國務機要費案承辦檢察官陳瑞仁,主要以陳水扁夫婦說謊及扁嫂去量戒圍等理由,認定扁嫂用國務機要費購買了一只一百卅二萬餘元的鑽戒。

  陳瑞仁第一次面對陳水扁總統時問:「第一家庭成員曾否使用國務機要費來購買自己使用的衣服或首飾?」陳水扁答:「沒有,如果有的話,也是用來送人,第一家庭成員不會拿來自己使用。」吳淑珍應訊時,檢察官問她:「陳水扁總統有無使用國務機要費買珠寶、衣服送給您?」她回答:「沒有。」

  二次訊問陳水扁時,陳瑞仁提示證據問:「國務機要費申領發票中,有些是夫人買鑽戒、衣服、太陽眼鏡、皮鞋等物所取得的發票,您對此的解釋為何?」陳總統才改口:「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我夫人買來自己用的,這是我餽贈她的,這部分比較少;另一種情形是我夫人買來送給一些外賓,或在婚喪喜慶時送人的。」檢察官認定前後說詞不一。

  陳瑞仁表示,國務機要費是國家元首行使職權的有關費用,雖未明文不得犒賞或致贈禮品給第一家庭成員,但應依一般的犒賞致贈程序,數額也應符合一般社會常情;否則總統豈不可以將全年度數千萬元的「非機密費」,全數致贈第一家庭,擅自變相加薪?

  起訴書指出,以八十九年到九十五年扣案的國務機要費支出憑證來看,餽贈物品部分(多為總統探視黨國大老時致贈的水果與人參),均由總統府侍衛室或其他員工先行購買再致贈,從來沒有受餽贈人先行墊款,再檢具發票請領國務費的情形;但吳淑珍購買自己物品的發票,未檢具領據,且是混在一般發票中,無法和其他消費區分,不合程序。

  在一百卅二萬餘元的Tiffany鑽戒部分,陳瑞仁發現其中的廿七萬餘元是以SOGO百貨之商品券支出,發票再用來申領國務機要費。檢察官質疑,如果這只鑽戒是陳總統送給夫人的,怎麼會只拿部分來申報國務機要費?這種方式和一般餽贈有違,陳總統不能在案發後以「追認」的方式改稱是餽贈。

  國務機要費起訴當天,陳瑞仁告訴媒體記者,他因調查本案才知道戒指有「戒圍」,以前他只知道有腰圍、胸圍;記者聽了當場哄堂大笑。精品店人員也在偵查時作證,那只鑽戒是量吳淑珍的戒圍打造的。
2006-11-08╱聯合報╱第03版╱焦點╱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冷眼集 扁嫂變珍媽 玩弄司法

先是向人民「報告」把下台時間拖到一審判決後,拿法院幫他打焦土戰、持久戰,再辯稱鑽戒不是送給太太,是岳母的。陳水扁總統不斷向司法偷襲、打烏賊戰,沒有絲亳尊重司法的誠意。

  國務費案爆發時,扁為化解政治壓力,以放棄刑事豁免權爭取同情,把焦點移轉到偵查。但他打錯算盤,以為可以像台開案、SOGO禮券案一樣躲過,沒想到陳瑞仁細查發票,善用偵訊技巧,「卡死」扁嫂的Tiffany鑽戒。

  律師出身的陳水扁的供詞不但和扁嫂不一,連自己的說詞都因為陳瑞仁提出的證據而更改,從「不會拿國務機要費買首飾衣服給第一家庭自己用」,到「我夫人買來自己用,是我餽贈給她的」,和機密外交完全沾不上邊。

  鑽戒耀眼,又不像機密外交那麼神秘或有國家利益的大帽子蓋頂,總統府眼見向人民報告後大家都盯著那顆百萬大鑽戒,趕緊再「消毒」,把鑽戒的餽贈對象,從老婆變為岳母,再變成還要再查一查。但由阿珍變珍媽、再變成還要查,只要是用國務費買的,就無解其貪汙犯行,只是多了「阿扁又說謊」的紀錄。

  陳水扁總統不談道德,而用最低標準的法律決定自己進退,並不代表可以恣意發言;這點連檢察官團體都忍不住厲言「犯上」,請總統不要不斷的作政治告白,安靜的等待審判。

  如果總統有誠意,就應該配合法院審判———儘可能請扁嫂適時出庭,不拖延審判;不以總統刑事豁免權為憲法護盾而聲請釋憲;不以證據調查癱瘓程序來打焦土戰;不亂報機密外交,浪費司法資源;也不要在法庭外猛放煙幕彈,以爭取難以服人的清白。

  陳總統,請別再玩弄司法。
2006-11-08╱聯合報╱第03版╱焦點╱本報記者王文玲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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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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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他媽的鑽戒
2006/11/14 04:38

來看看『珍』他媽的鑽戒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gchang&f_ART_ID=53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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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York, NY 11211 ?
2006/11/10 12:10

再看新聞中照出的紐約地址

發現地址矛盾處:

若此地址為 New York City (也就是 Manhattan)

那 Manhattan 的路不會有 North 7th Street

但根據其郵遞區號 NY 11211

那 "11211" 應該是位於 Brooklyn 區

也許Brooklyn 區會有 North XX Street

但是應寫為 Brooklyn, NY 11211 (NY 11211 那一帶我知道, 是黑人居住較多之區)

不會是New York, NY 11211

邱委員是否被有心人士嫁禍?  邱委員找誰去查證?  怎會連基本地址查證都查不出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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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質疑的訊息, 須真正先查證清楚
2006/11/10 10:31
 

剛剛看新聞播出邱委員出示陳致中在紐約帳戶的資料

邱委員說他已經秘密派人到紐約查了一個月

我是反扁的人

不過當我看到新聞照出帳單地址並且質疑其地址的問題

我也一眼看出有問題

因為地址上紐約地址顯示: North 77th Street

我住紐約多年

對紐約街道有初步了解的人都知道

紐約市的地址

東西向的路是以 East Street 和 West Street 為主區分

南北向的路是以 Avenue 之名為主區分

從沒看過有地址是 North XX Street

看過地鐵圖或公車圖的旅客都會曉得

怎麼邱委員竟還說有派人 "去紐約查證過" ?

這一點反扁的我就對此資料有質疑

容易被質疑的訊息, 須真正先查證清楚, 才能回覆別人的質疑

不過

對邱委員這段時間所付出的心力仍給予支持鼓勵


au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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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弊大英雄 : 請 支持 李 敖 搶 救 泛 藍 (中間選民)
2006/11/08 10:33

 揭弊大英雄 : 請 支 搶 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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