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退休人員優先依附眷屬納保 健保費要變貴了
2011/10/18 22:58:48瀏覽2075|回應0|推薦1

【智耀:照理說,子女照顧父母天經地義,把父母丟在第六類感覺是沒人照顧,不過只要能省錢,大家也不在意那麼多,畢竟是A政府的錢,只要現在政府真的沒錢,國庫空空,一切福利縮水。加上少子化,子女的負擔更加重,真的要自己做好退休規劃,才不會拖累子孫。】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11.10.18 04:21 am

不少退休人員以第六類身分參加健保,但衛生署擬修改施行細則,未來退休人員須優先以直系血親眷屬身分加保,除非是沒有子女的長者,才能以第六類身分加保;若子女屬於高薪階級,要多繳不少保費。 

目前退休人員,雖有人依附子女加保,但也有人因子女薪水較高,或不習慣依附子女,甚至因為與子女不和,可以選擇第六類無職業身分加保。

健保局解釋,退休人員以第六類身分納保,有其「歷史淵源」。民國七十四年國內開辦公務人員退休保險,健保上路之後進一步整合,才會出現可以以「無業」身分加入健保的解套方法;而且其中有近三萬九千名公教退休人員,因為年資超過卅年及「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他們的健保保費,還是由政府編列預算繳納,現今部分部會首長都包括在內。

現階段第六類被保險人,每月需要七百四十九元保費,一旦改為眷屬身分,依附子女投保,只要子女每月投保薪資超過四萬八千兩百元,就要多繳卅多元以上的保費若子女投保薪資為六萬五千元,就要多繳近兩百六十元子女每月月薪高達十萬元,退休父母保費就要比現在多一倍

衛生署監理委員會委員滕西華說,退休人員有眷屬者從眷屬納保,主要是考量到老人口愈來愈多,當老年人口比率不斷上升,保費長期被低估的情況下,勢將影響保費結構。

不過,也有熟悉健保法的專家擔憂,一旦新規定上路,子女人數少又長期不睦,甚至子女不肖、長期失聯,這些老人家恐將身陷困境,畢竟二代健保規定,只有遭家暴等特殊情況並且經主管機關認定,才能不以眷屬身分投保。

2011/10/18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hyao&aid=575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