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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幹憂薪全都露 繳稅額變高
2014/01/17 00:13:54瀏覽407|回應0|推薦0

【智耀:大陸收益屬國內所得,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只是沒有租稅協議確實不好查】

旺報【特派員張雅雲╱上海報導】

兩岸兩會預計第10次會談簽署的租稅協議,引發不少台商擔心,上海台商協會說,兩岸適用稅率不同、稅制也不同,不止台商擔心,台幹也擔心上路後恐「不得其利、反受其害」

所有區域經濟體簽訂租稅協議,都是為了避免重複課稅的問題,但上海台商協會副會長李政宏表示,以個人來說,大陸為分項所得稅制、台灣採綜合所得稅制,兩岸適用稅率、稅制大不同,一旦台幹、台商在大陸的薪資、財產交易等所得合併回台灣課稅,加計所得後,邊際稅率拉高,反而導致「不得其利、反受其害」。

友聯保險經紀副總經理梁凱皓透露,目前在大陸的台幹,薪資所得部分若採人民幣、新台幣分開發放的話,大多台幹都是領新台幣的部分回台繳稅;領人民幣薪資的部分就在當地繳稅,分開報繳。

因此有台商說,租稅協議最讓人憂心的部分就是,以往海外所得部分,「不申報沒人知道」,一旦未來雙方稅務機關資訊互通,在大陸的薪資、房屋買賣交易等所得,因租稅協議而透明,隱匿的部分現在通通得如實申報,反而較現行繳稅金額更高。

若從企業角度來看,大陸對其境內外資企業課徵的企所稅一律是25%、高新技術企業為15%,但台灣目前營所稅為17.5%,比大陸的25%還低,台商把在大陸投資所賺的錢匯回台灣,合併所繳的營所稅還要補繳,對台企來說意義,稅賦反增加。神腦國際集團大陸總部財務長邱宏忠就期盼透過兩岸租稅協議的減免稅措施,減輕民眾及企業所得稅負。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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