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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1 19:24:30瀏覽484|回應0|推薦1 | ||||||
等了這麼多年 也喪失了這麼多的生命 政府終於決定要作大客車車體結構測試了 ! 以前每次大客車出事時 都看到政府官員出來信誓旦旦的說要推行結構測試 但每次都雷聲大 雨點小 每次過了幾天就沒聲了 現在定出了日期 對新車結構檢驗 真是德政 ! 歐美國家都很久前就制定法規 規定大客車結構強度 所以現在歐美國家的大客車 車體在車禍時幾乎都沒變形 而台灣呢 每次大客車發生事故 變形最嚴重的地方就是車體 這樣也造成許多本來可避免的傷亡 ! 台灣大部份國產車體 結構強度顯然不足 都是因為許多小車廠製造車體時 只是用焊接的 沒有加裝強固結構 所以當一發生事故 變形最嚴重的地方就是乘客廂 反而底盤因大部份是進口的 幾乎都沒變形 !這也可看到原裝進口的部份強度和焊接部份強度的差異 現在交通部制定法規 應該鼓勵 也希望能進一步制定老車日落法則 能讓我們國民能更安全的坐大客車旅遊 !
交通部今天宣布,從12月31日起,新出廠的大客車,都要進行車身結構強度安全檢測。測試方法包括實車翻滾測試或靜態、電腦模擬,測試不通過者將無法取得審驗證明,不能上路營業。 傷亡愈多、事故愈高 處罰愈重 另外,交通部發布新訂的「公路汽車客運業行車事故罰鍰及吊扣牌照裁罰基準」,即日起公路汽車客運事故處罰,傷亡人數愈多、事故次數愈高,對業者的處罰愈重。 交通部路政司營運科長劉士銘表示,過去公路客運業發生事故時,依照「公路法」第77條,違規業者可以罰款9000元至9萬元,並得按情節吊扣其違規車輛牌照一至三個月,造成不同公路主管機關處罰不一致。 實施新的裁罰基準後,二人以下輕傷,從該事故起算前一年內,第一次事故罰1萬元、第二次罰2萬元、第三次罰3萬元;但如果是10人以上傷亡或3人以上死亡的重大事故,就直接罰9萬元,並吊違規車輛牌照三個月。 整輛車抬高80公分 實車翻覆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12月31日起實施的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檢測,是根據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車輛安全法規訂定。除了整輛車抬高80公分進行實車翻覆試驗,也可以只對打造完的車身架進行翻覆試驗,或是進行靜態的模擬擠壓測試,或用電腦模擬整車翻覆測試。 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說,年底實施的新出廠大客車結構安全檢測,測試時會模擬大客車滿載的情形,檢測客車車身結構強度,也就是事故發生後,車內必須留有乘客安全的殘存空間。 如果檢測後發現,規定的乘客安全殘存空間有變形或侵入,就表示送檢的車型,車身安全結構不合格,交通部不會發給審驗合格證明,新車也不能上路營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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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