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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來談談吳淑珍的十七次
2008/09/19 17:36:32瀏覽280|回應0|推薦5

今天最熱門的話題大概就是吳淑珍的第十七次請假不到法庭 !

大家聽到這消息都很"幹醮" ,  說別人不能 ,  吳淑珍為什麼能 ?  其實大家都搞錯了 !  以前十六次是有個很  "禮義廉"  的總統罩她 ,  讓她覺得總統最大 ,  法院算老幾 !  所以根本不甩法院 !  法院屢傳不到 .   那現在呢 ?  習慣成自然而已 ,  以前都沒出庭了 ,  現在幹麼出庭 !  反正她還是活在2008年5月20日之前 ,  還以為她老公是總統 ,  還會罩她 ,  所以幹嘛甩法院 !

加上以前台大醫院配合演出 ,  伸手就有診斷證明 ,  這次想必也想和前十六次一樣  , 以為台大醫院會按例配合 !  但沒想到 ,  這次台大不買她的帳 ,  沒開診斷證明給她  , 但卻預留一手 ,  發份公文給法院 ,  說如果發生低血壓 ,  休克 ,  會危及生命 !  這本是廢話 ,  每個人發生低血壓休克都會有生命危險 !  不光是她一人  . 但這吳淑珍呢 ,  就無限上綱 ,  緊抓著這句廢話再強制請假  , 讓大家看到都會氣的吐血 !

其實靜下心想想  , 這第十七次不能算是請假 !  因為法官沒准 ,  這情形在學校叫作曠課或翹課 !  但在法院來說好像沒這字眼 ,  那姑且稱做"翹庭"吧 !  學校裏翹課的學生會被記過 ,  還會被老師處罰 ,  但翹庭呢?  好像還沒辦法對付 ,  因為她本來已用身體狀況請了十六次假 ,  第十七次不准假  , 也不可能會直接處罰吧 !  最多罰點錢 .  不過這點罰金她會放在眼裡嗎 ? 小錢 ( 對她一家是小錢   對我們小老百姓可是大錢 ) 對她來說  , 根本是九牛一毛 ,  所以她吃定了法庭 !而且第一次翹庭又怎麼樣 ?  只是初犯 ,  還可從輕量刑 ,  申誡一下就沒事了 ,  不是嗎 ?

那現在怎麼辦 ? 如果報導真實 ,  倒不失為好辦法 !  準備庭開了十七次  , 給妳臉妳不要臉 ,  那直接在審理庭見面就好了 !  到時也不怕妳不出庭 ,  除非妳吳淑珍擺明了要去坐牢 !  其他都豁出去了 !  以後還可說被司法迫害 ,  賺取更多的政治利益  !  

所以說捉蛇捉七寸 ,  她那樣愛錢 ,  不如從錢下手 ,  把所有有關 "贓款" 先凍結起來 ,  等審判後如果沒罪再退還 ,  有罪就充公 !  再加上同等價值罰金  ! 再把可能其他涉案的款項全部凍結  , 這樣不相信她還會死賴活賴的不出庭 !

俗話說的好 ,  要人尊重必先自重 ,  自己不尊重自己 ,  就不要怪別人不尊重妳 !  再來 ,  歹戲托棚 ,  大家都看膩了 ! 何況連戲都還沒開始演呢 !  我們等這齣戲等兩年多了 ,  妳吳淑珍還不想粉墨登場嗎 ?

邱毅:司法被糟蹋到垃圾都不如
 

台北地院上午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再度請假。國民黨立委邱毅重砲抨擊,他說,本以為前總統陳水扁和吳淑珍會出庭,再演出一齣鬧劇,但他太高估了兩人的人格跟道德,他們把司法糟蹋到連垃圾都不如,根本就是第一無恥家庭、第一無恥夫人。

邱毅表示,吳淑珍會一直拖延審理,是因為特偵組到現在都沒有起訴陳水扁,因為國務機要費的首謀是陳水扁,吳淑珍只是蒐集發票,而且陳水扁是公務員,只要起訴主角陳水扁,變成配角的吳淑珍就不需要再拖延了。

立委李慶華也批評,這樣太超過了,他認為,如果吳淑珍可以上街血拼、到扁辦罵人、去投票,卻不能出庭,小老百姓是否可以比照辦理?這不但摧毀司法的公信力,未來基層的反彈和怨氣,都要由執政的國民黨概括承受。

儘管請假不准,但是吳淑珍依舊沒有出庭,法院只好決定擇期再審。邱毅批評太荒唐,「兩人的無恥已經到了不是人的地步」,也把台灣司法糟蹋到幾乎連垃圾都不如。他說,不但吳淑珍不出庭,連辯護律師也缺席,還在扁辦開記者會,根本在挑戰司法威信。

邱毅表示,吳淑珍昨天先遞一個陳明狀,在法官要下班前,再遞出請假單,根本是在玩弄程序。他說,兩年前法官拘提他,第一次請假就沒有准,第二次就戴上手銬拘提,半夜就開庭,法官應該比照這樣的魄力和效率,直接拘提吳淑珍。

國民黨立委吳清池說,醜媳婦總要見公婆,呼籲吳淑珍要勇於出庭,給社會和自己的家庭一個交代。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楊瓊櫻要吳淑珍出庭,要勇於面對,若沒有涉案,就要向陳水扁抗議為什麼自己做的事,要賴給自己的老婆。

【2008/09/19 聯合晚報】

珍放棄權利 法官:下次將直接開審理庭
 

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上午傳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出庭,未料,包括吳淑珍和他的律師李勝雄等人,均請假未出庭,吳淑珍第17次再請假,檢方跳腳,蒞庭檢察官要求合議庭逕行拘提,合議庭評議後,裁定「準備程序」終結,直接進入「審理程序」;針對檢方要求拘提吳淑珍的部分,合議庭未明確回應,僅表示將會考量刑事訴訟法各種規定「命其(吳淑珍)到庭」;對於連扁嫂律師也請假,檢察官則認為根本是藐視法庭,已違背對他們當事人的職責。

律師:珍因台大診斷意見才未出庭

吳淑珍委任辯護律師李勝雄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吳淑珍原本上午要出庭,但他昨天突然接獲地院通知閱卷,內容是台大醫院回覆地院,指吳淑珍不排除當日可能發生低血壓、休克等緊急醫療狀況,有危及生命之情事,吳淑珍勉強同意台大醫院的意見,才會向地院請假。

合議庭上午並准檢方傳喚證人聲請,決定在下次庭期時,傳喚在國務費案中提供發票核銷的扁家人陳致中、趙建銘、陳幸妤和蒂芬妮中山店的女店員崔斌芬。

合議庭認定珍未到庭不具正當理由

上午9時30分,台北地院合議庭准時開庭,法庭中,獨缺被告吳淑珍,甚至連吳淑珍的律師也缺席,合議庭上午則認定吳淑珍未到庭不具正當理由,並排除台大醫院對扁嫂身體狀況的函復,認為吳淑珍不能到庭的理由,僅屬於個人情緒調適的問題。

【2008/09/19 聯合晚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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