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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議員選舉賄選案,106人起訴
2010/01/29 12:47:55瀏覽1694|回應0|推薦1

嘉義市前市議員鄭秀英去年底市議員選舉期間,涉嫌為參
選市議員的兒子賄選,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包括市選委
會前監察小組委員黃作鏞等106人遭起訴,鄭秀英及基金
會秘書蘇秋燕行蹤不明,檢方發布通緝並另案偵查。

嘉義地檢署偵辦市議員選舉賄選案,在東區查獲中庄里長
黃慶隆涉嫌幫參選的兒子買票,已有108人遭起訴,黃慶隆
遭求處有期徒刑10年及併科罰金1千萬元;西區有前市議員
鄭秀英同樣為參選的兒子賄選,同案累計有131人遭起訴,
鄭秀英、蘇秋燕及3名樁腳還在偵辦中,是嘉義檢方偵辦賄
選起訴人數最多案件。

承辦檢察官王輝興指出,起訴106人中,有35名樁腳、71名
選民,查扣現金101萬8千元,也是歷年賄選案查扣金額最多
1次,以每票1千元估算,得逞就有1008票,是檢方查扣5千
多名選民名冊的五分之一,樁腳原打算投票前幾天灑錢,
因檢警調偵辦「破局」。

檢方起訴106人中,72歲黃作鏞是市選委會前監察小組委員
外,還有1名里長,樁腳陳美后在偵訊時,矢口否認犯案,
態度不佳,檢方求處有期徒刑5年及併科罰金50萬元;吳烈
在偵查中翻異其詞,態度不佳,檢方求處從重量刑;黃作鏞
身為監察小組委員卻買票賄選,嚴重破壞選委會形象,檢方
求處從重量刑,但自白犯行,也聲請減輕其刑。

檢方表示,通緝中的鄭秀英曾擔任4屆市議員,為了讓兒子
順利當選,透過樁腳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買票,經檢方多
次傳喚未到案,但透過辯護人具狀坦承分別交付1至5萬元
給樁腳。

涉及鄭秀英賄選案的吳施春美等12名選民已遭檢方起訴並
聲請簡易判決後,嘉義地方法院28日審理終結,12人各判
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在地生活雲嘉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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