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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澱記〈五〉── 受害者
2007/12/22 10:18:15瀏覽208|回應1|推薦3

上個禮拜的某個早晨,一覺醒來早點名集合派公務的時候突然被學長拉走,說是要我學習單位財產清點。我不疑有他,就跟著學長去學,心想反正只是幫忙學長處理一下事情,應該很快就結束了。卻沒想到從那一刻起,我就要接手學長的業務──單位財產。天吶!學長竟然說他這個禮拜要退伍,要我趕快學一學,等著接手這個業務,於是我就這樣硬被推上去接手這項業務。當下我強作平靜,心裡還是覺得既然他明知自己快退伍了,自然就該提前找好業務接班人,就這樣丟個爛帳給我背,而且我一接這個業務才四天就碰到指揮部的督導來複查缺失〈按:這次督導來是複查兩週前督導督到的缺失〉,督導來的那天,學長又很『巧合』的閃到一邊涼快。就這樣放著一個才接下業務四天的我去面對督導──喂!學長,從我到部開始,我自認從沒得罪過單位裡的任何一個老鳥,你就這樣挖了一個這麼大的洞,然後推我去跳,唉...我真是倒楣!

鳥的事情還在後面,接下業務的第二天,我南下桃園龍潭的單位總部,依照當初命令上要求的格式趕火車似的把總部要的資料弄出來繳交給總部。卻沒想到隔天,就接到總部的電話說我弄出來的資料是舊格式,要我照新格式弄一份,然後繳交期限不變,一樣是這個禮拜四。──靠!我都已經照著你要的格式弄給你了,你還說這是舊格式,那麼什麼才是新格式?我要從哪裡生出你要的『新格式』給你。到最後期限超過沒交給你,被噴、被懲處的還不是我。

衰...........兩個禮拜之內兩個人各自挖了一個大洞,然後把我推下去。唉...無言!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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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
2007/12/22 10:22

有沒有按"編制"用人呢?

如"沒有",申訴啊!

財產難管哦!

尤其要"交接"的清清楚楚的,

按表清點才不會吃"暗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