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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熊
2010/05/02 22:21:54瀏覽169|回應0|推薦0

          吃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餓,再者則是饞. 解饞之道人各

有異. 有人喜歡甜,有人愛鹹. 有人喜歡生冷,有人則愛熱呼呼

的感覺.

         老狼葷腥不計,冷熱皆安. 但獨鍾有嚼勁的食物. 對於鹹

甜苦辣則不太計較. 在此條件下, 方便又 Q 的 Gummy bears 就

脫穎而出了.    此物到處有賣,加油站/超級市場/drugstore 垂手

可得. 可惜小小一包,總不過癮.

        昨天到 Costco 購物, 居然發現 6 磅重的大包裝,單位價格

也比小袋裝便宜很多. 當下毫不猶豫的拿了一袋. 套句我們的

家庭慣用語, 就是要 --------- 

            吃給他呆 !!!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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