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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2 22:21:54瀏覽169|回應0|推薦0 | |
吃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餓,再者則是饞. 解饞之道人各 有異. 有人喜歡甜,有人愛鹹. 有人喜歡生冷,有人則愛熱呼呼 的感覺. 老狼葷腥不計,冷熱皆安. 但獨鍾有嚼勁的食物. 對於鹹 甜苦辣則不太計較. 在此條件下, 方便又 Q 的 Gummy bears 就 脫穎而出了. 此物到處有賣,加油站/超級市場/drugstore 垂手 可得. 可惜小小一包,總不過癮. 昨天到 Costco 購物, 居然發現 6 磅重的大包裝,單位價格 也比小袋裝便宜很多. 當下毫不猶豫的拿了一袋. 套句我們的 家庭慣用語, 就是要 --------- 吃給他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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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