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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謬誤產生你的債務
2010/04/01 16:43:24瀏覽195|回應0|推薦0

近來看到一則有趣的報導:日本最新法律頒布,離婚退休金一半要歸老婆,結果造成離婚率大增。進而引起日本男人認真聆聽老婆的心聲,並實施愛的呼喚,來表達心中的誠意。並且力行對老婆說:謝謝、對不起、我愛你。這讓我聯想到很多人常有的通病:習慣漫不在乎的態度過日子,直到某天發現大事不妙,才開始亡羊補牢。最簡單常見的例子,莫過於生活消費的問題。人在消費當下,常不自覺掉入消費陷阱謬誤,你以為自己是理性的消費,事實卻全然不是這麼一回事。我們舉幾個簡單的例子,看看你自己是不是其中一種人?

一、在路上撿到1000元,把這當作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立即花掉。

我們時常把不同來源的錢歸類,分成生活花費金、買屋置產頭期款、旅遊基金或意外之財等等。通常意外得到的錢財,很多人會覺得那不是本來就有的,是額外賺到的,既然如此,花掉也沒差,不會有什麼損害。不過,錢就是錢,不管是賺來的、別人贈與的或路上撿到的,價值都一樣。意外之財不應該被隨便看待。試想:每天都撿到10元(這不是不可能,地上總是有很多零錢),一年累積下來也會有3600元,這筆錢對生活也是不無小補呢!

二、百貨公司大特惠,不買白不買!

雖然景氣不好,但百貨公司週年慶消費累積金額依舊刷新高,這就是有許多人都抱持著搶便宜的心態,看見價差的商品就見獵心喜,買了一堆單價很划算的東西,實際上並不需要,只能先放在家裡,等待某天「被用到」!諸如此類,為貪小便宜而付出更多代價的消費,早已悖離節省的初衷,結果一點也不划算!

三、大錢常花的很鬆散!

有些廠牌衣服定價很高,一件襯衫動輒五、六仟,一季過去,出清特價拍賣,價錢下殺五折至三折,換算成新台幣範圍大約是一仟五~三仟元。這價錢事實上沒便宜到哪兒去,只是定價更高,感覺上買了就是賺到。當消費者只把焦點放在折扣幅度大小上,花錢相對就容易忽略商品實質的價值,這時花錢態度就會非常大方,消費過度也是意料中的事啦!

四、買東西有鑑賞期,先買再說,反正可以退貨!

通常人對「自己」擁有的東西都會附有較高的價值感,換句話說,別人的東西搞壞就算了,但自己的就會非常小心翼翼使用,避免失去。因此,即便有鑑賞期,當貨物送到家後,再把它退還的機率實在不高。

五、衣櫥裡總是少一件衣服!

這裡的衣服是個比喻,也可能是總是少了一雙鞋子、一片遊戲、一輛車子等等。商人總會營造選擇很多的假象,告訴你買了什麼會更美好的種種觀念。許多人忙著尋找廣告中所謂「最好的」,卻忘記要最好不一定「最適合」,不自覺地陷入選擇的弔詭。

六、買東西令我很快樂!

有些人的快樂建立在買東西上,走在路上,每間店似乎都在向自己招手,不買就是對不起自己。然而,如果快樂的來源是由於物質的滿足,很自然會想要買更好、更貴的東西,這將讓你一輩子都需要追著錢跑。當然,如果這是你生活的志向,那就另當別論! 只要小心別惹債上身就好!

綜合以上所述,我並非認為消費不好,而是擔心過度消費會讓人債臺高築。與其債務產生,才來反省修正自己的消費習慣,努力賺錢還債,倒不如一開始養成理智的消費態度,你可以把更多時間拿去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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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arles590417&aid=390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