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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息,鄉愿,造就爆竹事業
2008/07/18 09:23:20瀏覽262|回應0|推薦2

台灣,每年死於爆竹工廠的人不知有多少,但是每次上報,就都是地下爆竹工廠,而且這些工廠都在當地待很久,但是呢!當地人不在意,不然就是當地主管機關不在意,然後呢?

當地民眾就當作沒事一樣,繼續生活,等到發生爆炸了!再來哭天搶地,說這政府沒取締,那警察不管事,故作驚駭狀给新聞狗仔拍下來,然後呢?

生活在這個混亂的社會,本來就要萬事靠自己,自己沒有用盡一切可能捍衛自己的安全,靠別人都是惘然!

最有問題的是警察,根本跟違法的事業視若無睹,辦事就憑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我沒看過警察管過閒事,但是很多災難都在嫌是之後發生!

而現在的媒體播報新聞,哼!(以下言論全部由鼻孔發聲)只會播報心情,從不報導事情!只會問苦主心情怎樣,從不問主事者如何處理,後續追蹤?別再為難腦殘的新聞狗仔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71800366,00.html

十七日凌晨接近四點時,沈睡在夢鄉的民雄鄉頂崙村民,被轟然的爆炸聲從睡夢中驚醒,紛紛奪門而逃。原來是一處地下爆竹工廠的倉庫爆炸,相當一五○公斤黃色炸藥的威力,方圓百公尺內百餘戶民宅都受損、八戶全毀,並有十三人輕重傷。

     根據劉姓目擊者指稱,凌晨三點四十分左右,就聽到有怪聲,經查看發現後面屋子冒出濃煙及火花,向消防隊報警後沒幾分鐘,就聽到兩聲巨大爆炸聲響,瞬時屋瓦、磚牆、家具齊飛,居民四處逃竄。

     爆炸點直徑約一百公尺內的民宅,受損的房屋初估有百餘戶,其中有八戶全毀,所幸毀損的都是老舊房子,大部分沒有住人,加上是深夜,出入居民不多,因此沒有造成更嚴重傷亡。

     消防局民雄分隊獲報後,花了五十分鐘控制火勢,初步統計有十三人輕重傷,其中二人送嘉義基督教醫院,十一人送大林慈濟醫院,其中劉蕭玉、劉新建母子手部骨折傷勢較重,其餘都僅受輕傷。

     該爆炸地點於九十三及九十四年皆曾有民眾檢舉,並由轄區雙福消防分隊派員前往查察,都無所獲,讓人懷疑查察不夠落實。民雄消防分隊則聲稱,經常在轄區編排查察取締爆竹煙火勤務,因此對於崙仔頂會發生爆炸,感到非常「錯愕」。

     警方調查,頂崙村崙仔頂八十五號現為空屋,屋前鐵皮倉庫早就存在,前任屋主過世後就由女兒劉素居繼承,劉女到案後向警方供稱,她長期在民雄鄉北勢子開簡餐店,該鐵皮屋是父親生前就租給五年前因爆竹爆炸身亡的蔡秋埤使用,她並不清楚屋內的使用狀況以及是否存放有爆竹煙火。

     對劉女的說法,村民並不認同,他們說最近時常看到劉氏夫妻,利用深夜進出該鐵皮倉庫搬運東西,甚至有民眾看到箱子上有「嚴禁煙火」紅色字樣,因此他們懷疑劉氏夫婦利用該鐵皮倉庫非法存放煙火。

     由於村民指證歷歷,警方在偵訊完劉女後也傳喚她的丈夫蔡崑元到案,蔡男向警方表示,之所以會密集出現在該地方,是因有人想承租丈人所留下來的空屋,他僅去整理空屋內的家具,並搬運至鐵皮倉庫存放,他也不清楚原先就存放在倉庫內的東西是什麼?

     由於十餘村民指證歷歷,加上警方查出劉氏夫婦於九十二至九十四年間,曾在台南縣後壁鄉一處合法爆竹工廠工作,因此訊問後仍以公共危險罪將兩人隨案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後,均以十萬元交保。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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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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