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
碩士論文計畫書發表申請表
學號
申請日期
姓名
指導教授
中文論文題目
英文論文題目
發表日期
發表地點
考 試 委 員 名 單
最高學歷
服務單位
職稱
備註
(指導教授)
(校內委員)
(校外委員)
備 註
甲、本所學生若計畫於第二學期(六月底)畢業需於一月底申請論文計畫發表並於二月底前完成;若計畫於第一學期(一月底)畢業需於前一年八月底前申請論文計畫發表並於前一年九月底前完成。
乙、完成論文計畫發表後,方得於三個月後提出論文口試申請。
丙、論文計畫發表由指導教授擔任主席(單一指導教授者),並由指導教授邀請兩位口試委員(至少需一位校外委員)共同參與。
丁、發表地點應選訂於本校公開且正式之場合,並將發表過程拍照留存。
戊、本所學生應於論文計畫發表後,繳交發表報告。
己、請於擬發表日期前2週提交申請表,如遇該時段排有會議,逕以下一順位時段順延。
庚、請於擬發表日期前1至2週提交碩士論文計畫書紙本一份,並將電子檔E-mail至本所公務信箱。
申 請 人: (簽章) 承 辦 人:
指導教授: 所 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