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除了在聯網, 那兒都不去.
什麼聊天室 , 或是其他部落格,
實在沒時間交際應酬了.
聽幾位從外地搬來的人說起,
這兒好熱鬧, 電小二的辦事能力也不差.
對於盜用他人文章的事件, 處理的也很快.
那天有位朋友告訴我, 發現奇摩交友版內,
有一位"鐵漢柔情"在他的心情日記中,
用了我多篇文章.
並沒有註明是轉貼文, 或寫上恰恰的名字.
朋友建議我去投訴, 找半天, 才找到檢舉服務中心 .
我簡短的說明, 希望鐵漢刪除, 或加上轉貼均可.
回信很快, 卻不知所云. 大概是說, 日記天天換,
昨天寫的, 會被今天的蓋上,自動消失,不需刪除.
厚 ! 這樣是說, 死無對證了! 真是 &*%#@
不服氣, 再寫去, 要求給他一個警告或勒令關版.
我跟服務人員這樣說 :
仔細看過奇摩約束版主條款之一,
"不得竊用他人文章, 否則將作關版處理."
我小小要求, 你都不能依法辦理.
給我一些法律機構, 那何必設"檢舉部門" ?
這就是你們服務部的工作 ? 謝了!
服務處實在太空閒了, 因為他啥事也不用作啊 !
很快又回信, 還是老調重彈.
總之, 就是要我花很多時間自已去處理這件事,
不能靠他.
回信如下: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詢問,很抱歉造成您的困擾,
但關於侵害著作權的行為,目前僅能建議,
您向執法機關提出侵權事實的抗告後,
Yahoo!奇摩客服部 將在收到執法機關的公文後,
予以配合處理。
以下的資料提供您參考: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路檢舉信箱:
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陳XX 敬上
Yahoo!奇摩 顧客服務部
二十年前在台灣時,為了辦移民, 跑很多政府機關.
看過太多嘴臉, 聽了好多官腔,這次又撞板,
饒了我吧!
還是靠自己, 在這裏公開說明, 快速簡捷.
各位, 以後恰恰也要加個警告標語:
"若是盜用恰北北的"恰恰"文章, 掐你喔!!"
恰恰 20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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