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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9 12:49:54瀏覽169|回應1|推薦1 | |
6月底時介紹了一位朋友到公司來上班,原是想讓她自己來應徵,讓她憑自己的本事應徵上的,但卻不曉得為何,整個辦公室都知道她是我的朋友…. 來了兩個星期多了,工作上還是有些小錯誤,當然囉!她是個應屆畢業生,是第一次工作,總是有些不習慣,除了她所應徵的工作外加上公司正在正在導ERP,所以有很多的細節跟繁鎖的事要注意,有些小疏忽是一定會有的,但,這都是只能私底下說而已,因為,錯了就是錯了!沒有理由去辯,重點在於如何將所犯的錯事補救。 但是,若被評說工作態度不好那可就糟了!!在她上班的頭幾天,主管曾問她說有沒在做筆記?筆記做了有沒有看?看了懂不懂?不懂要問!…等之類的話。兩個星期過了,當主管要她去拿東西上來時,出了個Trouble,她下去之後卻不曉得自己是下去做什麼的,在打電話上來問完後,所拿上的的東西還是錯的,這件事讓主管很不悅,主管認為,她話都沒聽進去又不問,或問了又拿錯!且在當天,負責帶她的人要她跟著修電話的人去了解出了什麼狀況,在此時,副總拿了封信要她寄,在工作經驗不多的她,拿到信就直接反射性地做了拿到信後要做的動作,而忘了她現在所要的跟的動作!此舉亦讓負責帶她的人很不悅! 同一天,發生了兩件事讓主管對她的工作態度打了折扣,並要我跟她提點一下。在我經過了解後,得知,第一件事是因為她跟本就沒有看到主管所指定要她拿的東西,且打電話上來問時跟她說的人又沒有說清楚,所以她才會有此錯誤……在我看來這種說法是一種辯解,因為站在主管的立場來說,妳錯了,不論是什麼原因造成妳的錯誤,妳還是做錯事了!! 第二件事則是純粹的經驗不足所造成的錯誤!因為工作經驗不足造成了在事情上的輕重緩急判斷錯誤。 這兩件事,我告訴她都必須跟當事人做個澄清,因為若不澄清就會造成對她的不利!她認為這很麻煩,想就此算了,我卻認為此事不能認為麻煩或不好找時機說就這樣子算了,因為這是公事而不是私事。如果私事,大家都是朋友彼此都知道雙方的個性當然可以就此算了,也不會影響到彼此的友情;但這是公事,在公事上大家都得公事公辨,錯了就要認錯,該說的就要說,該澄清就要澄清,不要讓別人認為自己的工作態度不佳,也不要讓人有挑妳小毛病的機會!! 上班不比打工,有許多小細節都是要注意的!如此才能〝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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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