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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10元vs收費員
2007/03/12 02:19:49瀏覽381|回應0|推薦2
 

強詞奪理,卻也是搞錯對象~

公司規定,又不是員工規定的

那像是某些雜貨店都會寫偷竊捉到罰999倍

法律也沒說可以

那大家都來互告好了

(老闆牛肉麵才幾塊牛肉~告你ㄡ)(牛肉在前,麵在後;說明了牛肉比麵重要應該比麵多或一樣多)

(買辣妹紅茶,也沒裝傻說辣妹+紅茶跟我走)

(波霸奶茶也不會是波霸在賣更不會是波霸的奶+茶~告詐欺)

(蔔蘿麵包為何沒蔔蘿~告你ㄡ~詐欺)

(熱狗吃的也不是狗肉~告你ㄡ~詐欺)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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