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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10:12:03瀏覽665|回應1|推薦12 | |
引用文章新加坡媒體:台灣車不讓人 檢視自己在2009年元旦發下的心願:《2009新年發願》就立下了對全台灣所有「路人甲」的願望:希望所有在台灣走在行人穿越道和斑馬線的行人,都能有尊嚴的被車輛禮讓通過;而2010年的願望﹝見《2010新年發願》 之一,也還是延續這個心願:希望台灣的行人能在斑馬線上找回權益和尊嚴。 我一直認為,台灣道路上最野蠻的地方就是斑馬線,每當看見車輛就在行人面前呼嘯而過,內心就不斷的感慨,要到什麼時候,台灣馬路上文明的程度才能達到進步國家的水準? 台灣這種「車不讓人」的道路文化,應該都是來自駕駛教育的問題,駕駛人根本毫無禮讓行人的概念,視人讓車為常態,所有車輛都是如此,無論大貨車、大客車、小車、機車,也不論駕駛者是男女老少,嚼檳榔的、穿西裝的、打扮時髦的,還是一般裝扮的,通通都一樣,不會讓就是不會讓。我也曾見過早上剛送完小孩上學的媽媽,在回頭轉角的路口,也不禮讓其他走路的小朋友通行,似乎從來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是他自己的小孩或他帶著小孩走過這個路口被車輛這樣對待,難道他也心甘情願?還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嗎? 真的,我們駕駛人在禮讓行人這個觀念上必須再教育,而政府單位也必須負起責任,把行人在馬路上通行的權益和安全找回來,樹立行人穿越道不可侵犯的絕對權威,必須嚴格取締,加重罰款,否則無法喚起駕駛人的認知。另外,道路號誌的設計也必須加以檢討,路口左右轉紅綠燈的設計,都要把行人通行的考量放進去,不能只考慮車子要怎麼走。 我只能說,我到過的國家裡,只要我們認為「文明」程度高一點的地區,都是只有車讓人,禮讓就是禮讓,也沒人嫌棄行人慢慢走的;台灣的駕駛朋友們,我們一起來實踐禮讓行人運動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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