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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10:39:32瀏覽595|回應0|推薦0 | |
銀行向信用卡客戶追繳卡費,沒想到反而卻得賠款!有一名民眾5年前申辦信用卡前年就已經到期,也沒有申辦新卡,但是銀行卻向他催討150元年費,最後這名男子丟了工作告上法院,法院判決銀行必須賠款6萬元,對此銀行表示委屈,但是尊重法院判決。
輕輕一刷利用信用卡輕鬆完成付款交易,也難怪民眾現在幾乎人手一卡,不過這樣的便利也引發不少爭議,甚至為了區區150塊錢的年費雙方對簿公堂,聯邦銀行協理陳明智表示,「我們承接這個業務,所以他之前欠佳信銀行的錢,現在就要付給聯邦銀行,他跟我們反應他這部分,他不知道有欠它(佳信)。」
根據民眾的說法,他在92年向法商佳信銀行申辦信用卡,但是94年就把所有卡費繳清,也沒有申請辦理新卡,不過承接加信業務的聯邦銀行卻向聯徵中心註記,這位民眾有150元卡費沒有繳交,害得他被任職的銀行認為信用不良遭到解聘,民眾氣不過告上法院,法院最後判決銀行損害民眾名譽必須賠償6萬元,陳明智指出,「所以他說當初沒有欠錢,可是我們錢已經付給原來的銀行,其實他應該跟原來的銀行說。」
銀行表示真的很無辜,而且和民眾的說法有出入,因為銀行在第一時間知道民眾舊卡已經停用就馬上取消註記,也通知了當事者,只是面對法院的判決,銀行也表示會接受,未來也會多加注意,避免類似的事件再發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鐘雅馨、卓琮凱) CANDY:銀行欺負弱勢老百姓時有聽聞~小百姓覺得無辜可先至全省區公所有免費法律咨詢!否則等丟了工作再告上法院,法院判決銀行必須賠款6萬元,名譽工作兩失~賠償太少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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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