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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2 17:13:14瀏覽530|回應0|推薦4 | |
黃芳彥在美國馬里蘭州被堵到,於是嗆聲。 可惜的是,他字裡行間又埋有伏筆。 他說他「敢」去死,但並不等於「就」去死......。 「敢」只是一種心態的描述,並非「實際去執行」吶。 而且,別忘了陳由豪事件,吳淑珍女士也還欠我們一次跳樓,不是嗎? 她說,如果陳由豪去他家送錢過,她可以跳樓,不是嗎? (ㄟ....「可以」跳樓,莫非又只是一種可能性的描述而已?) 不然,難道是要二者合辦嗎? 模仿「公投綁大選」,來個「跳樓」綁「去死」? 也就是,先跳樓 (誰說跳樓一定必死?不能從二樓往有彈簧塾的一樓跳嗎?), 然後再執行黃芳彥講的這個部份。 這樣就「畢其功於一役」了,善哉善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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