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囚論/歐陽修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
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 ?
或曰:
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
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
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 ?
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 ?
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
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
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 ?
不然,
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
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
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 ?
曰:
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
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
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 ? 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 ?
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這篇文章,大致上沒問題,還是老話一句,因為有出現「意境對仗」。
茲將「偽造加料」的部分刪除後,還原為:
縱囚論/歐陽修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
刑入於死,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寧以義死,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唐太宗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 ?
或曰:
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
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
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 ?
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 ?
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
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
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知信義者哉 ?
不然,
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
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
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 ?
曰:
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
(一)
偽造加料部分:
(1)
不苟幸生
苟、幸,同義廢言也。
(2)
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
這篇文章在此句以前,完全沒有出現「殺人者」,只有出現「小人」或「囚」,
所以,前後不一哦 !
(3)
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 ?
這二句,沒有因果必然關聯。依漢人的文字習慣,如果有,就必需「詳細說明」。
(順便一提,老子第 49 章,也是偽造加料的哦 ! )
(4)
堯舜、三王...
三王,是誰呀 ?! 這就是所謂的「厚此薄彼」。
這是歷來「邪教金剛乘」偽經常犯的錯誤,請參考:
http://bu9650.blogspot.com/2008/12/3.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09/10/4_25.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9756.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17.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1/blog-post_03.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1/blog-post_12.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1/blog-post_28.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6160.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2835.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10.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4762.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9395.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5653.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23.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3918.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24.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26.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3/27.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12.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3/578.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375.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3/35_20.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3/38.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3/39.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3/33.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4/blog-post.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4/blog-post_24.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5/576.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15.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19.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23.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6/2.html
http://bu9650.blogspot.com/2010/07/blog-post_6626.html
(5)
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不整齊的詞性,違反「意境對仗」原則。可見,這位偽造者,不是漢人。
再次強調,
使用「意境對仗」原則時,完全不需要理會文字的內容,便看可出偽造的中文作品。
(6)
縱而來歸,殺之無赦
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
這二段,前後矛盾 !
如此明顯的破綻,竟然可以騙過漢人達千百年之久,真是不可思議 !
(二)
意境對仗:
(1)
信義行於君子 / 刑戮施於小人
(2)
刑入於死,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寧以義死,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3)
君子之所難 / 小人之所易
(4)
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 ?
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 ?
(5)
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 / 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
(6)
六年 /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