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延卿 強者,不見得就是那個所謂「天下無敵」的人。
(一) 元狩四年,即西元前一一九年,漢武帝決定開始徵收「算緡錢」,也就是商人必須向政府繳納財產稅,價值一千錢的商品要徵二十錢的稅。除了擴大對商人的徵稅範圍,並且也提高稅率。為了防止百姓匿財不報,元鼎三年(西元前一一四年),漢武帝又頒佈「告緡令」,如果有人申報不實,經密告查獲,政府將沒收申報人的所有家產,告發者則可得商人隱匿實際資產的一半為酬庸。 由於對匈奴戰爭的大量軍費開支,以及皇室的巨額揮霍,幾乎用盡了文景之治幾十年積聚的財富,是以漢武帝需要大筆資金來增加財政收入,因此「告緡」不論真假,幾乎都無法平反。 阿猶一家住在成都(四川境內),他才十五歲,已隨父親蘇良擺攤賣布多年,父子倆每個月頂多淨賺五、六百錢,家境只能算中下,卻也遭人密告逃漏稅。儘管父子二人極力喊冤,家當、積蓄還是全數充了公。 阿猶的母親平日靠繡花賺取微薄零用金,開源節流、省吃儉用,就是為了存錢幫阿猶討媳婦、為阿葭辦嫁妝,這會兒眼看畢生心血如此輕易付諸流水,一氣之下臥病不起,蘇良和阿猶遍請良醫,藥石枉效,阿猶的母親就這麼撒手上西天了。 妻子過世,蘇良連辦喪事的錢都沒有,草草將妻子埋在山野中,便決然帶領阿猶、阿葭兄妹離開傷心地,去投靠臨邛(四川境內)的富豪刁賈萬門下。 刁賈萬出身冶鐵世家,刁父又被漢武帝吸收為鹽鐵官員,原本就家財萬貫,再加上刁賈萬捨得花錢買爵,每次犯法就買官位贖罪,而且還時常加買,反正政府缺錢,以致刁賈萬爵位已達「少上造」,是二十級爵位中的第十五級,在地方上聲名顯赫。他不但製造農具、兵器,也私鑄五銖錢,而且鑄的錢摻鐵又雜鉛,偷工減料。大家習以為常,也無人管得了什麼。刁家打手、家丁眾多,即便縣令也不願得罪刁賈萬,省得被他拿去鑄人肉加料菜刀。 刁賈萬說,鑄刀加人肉,就像加入鋅與錳一般,可加強刀劍韌力,使其柔能克剛。刁賈萬這理論其實是胡說八道,但聞者莫不信其真,因為他真的會這麼做。 當時因盜鑄金錢而獲判死罪者高達數十萬人,但是盜鑄之風卻不曾稍減。蘇良投靠刁賈萬後,被分派去刁家的造幣廠鑄造五銖錢,雖然知道自己投入的是殺頭的買賣,但是似乎唯有寄於豪強籬下才比較有保障,誰不要命敢去刁賈萬頭上動土呢? 不幸的是,刁家鋒芒太露,還是被中央政府注意到了。與刁家利益牽連的臨邛縣令一得到消息,便火速密報刁賈萬,這次官府無論如何不讓他再買官抵死罪,於是兩人密商把責任通通推給新來的蘇良一家,計劃讓蘇家滅口死無對證。 縣令派人以迅雷之速擒捕蘇良,亭長前去蘇良家,看阿猶、阿葭年幼,心存一善,便故意放水讓他倆逃亡。蘇良被抓去縣衙之後,立刻就被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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