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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8 18:51:26瀏覽161|回應0|推薦4 | |
反轉了!花布 --錯把騷擾當美意
原來是溫馨美事一樁,卻被少了同理心與體貼作為底網友用自以為是善意傳上肥死不可(詳:註一),溫情從此變身矯揉造作底濫情!!媒體不用心,只會在這些天下掉下來底題材上炒翻天,一個題材四大報同時引用不就是懶人功發酵(3.7各報又同步刊出:半盲伯載殘妻,圖片同樣來自前述網友);尤其當事人在3.5已經透過奇美醫院發言人發表聲明:『...不便接受媒體訪問,也希望家人不要受到干擾。...丁母年高84歲,日前因骨折,行動不便,由於坐輪椅不舒服,他才想到....』,媒體仍然競相進行所謂電話專訪(包括:華視、水果報、聯合報、東森新聞、TVBS新聞夜總會),更過份者甚至於直闖病房,當事人不堪其擾,只好出面公開受訪(母親所住病房已經被媒體找到,只好出面...,詳:沒有外界說得那麼好、丁祖伋拜託「讓母靜養」)。尤其水果報更是打死不退,『(3.4)透過他昔日長官、同事邀訪,他僅請同事轉達說:「這是我個人私事,不願接受採訪。」 』,3.5還是硬逼當事人接受電話專訪,非得逼當事人現身,上演一場媒體霸權一手主導底溫馨大戲,害得當事人眼眶幾乎泛淚這樣說出原本不想公開底私密:『...我實在沒有勇氣也沒有臉描述母親受傷過程,我也許一輩子都不能原諒自己。... 』(詳:水果報導),這種信奉小事化大,只求版面賣錢,完全不管他人感受底爛媒體,難怪幾把刀雖然得到光頭佬守諾力挺,後來也翻臉破口大罵壹傳媒狗仔行徑!!
就算媒體是真心想宣揚孝行,難道不能等當事人母親康復後再進行訪談嗎?這麼一點同理心與體貼都做不到,不打擾傷痛者安寧這點基本常識都沒有,媒體從業人員都如此無知、都得昧著良心行事嗎?只要到過各大醫院,天天有許多人推著輪椅或病床送父母、親人就診,還有更多人是在別人看不到底家中,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細心呵護著親人(孝行表揚不是年年都在進行嗎,孝行者到處都是而且不在少數),媒體從業人員都如此少見多怪、無知無聊嗎?花布包母或許會因直覺產生錯覺而有所震撼,但從圖片中明顯腿傷也不難猜到原由,尤其水果報已經在3.4訪查中得知丁母因摔斷腿打石膏,還是不理會當事人不想被打擾請求,持續窮追不捨,難道我國連選擇當個不受外界打擾底平凡小百姓這點自由都沒有嗎!?媒體有什麼權力可以囂張霸道到這種程度!這些媒體人真是世紀笑壇第二十五笑:「花布包腦」!!
近年來網友隨意張貼他人資料或照片時有所聞,但得當心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條文規定:『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民主社會基本素養之一就是:自由以不妨礙他人自由權利為限(詳:憲法第22條,第23條),偏偏許多網友受到水果報等自由氾濫派媒體影響(可參考:該抵制的還有時報週刊與所有嗜血媒體、媒體與情色文化),總是用自己失控底自由不法侵犯他人自由、權利,無論媒體新聞自由或個人言論自由,都不能無限上綱,更不能明知侵犯他人自由、權利還要胡搞瞎搞,國內最為人詬病者就是反轉自由--扛著自由「反」自由(侵害他人自由、權利),反轉了花布-- 錯把騷擾當美意,這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在台灣常見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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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個人資料保護法通過多時,施行細則還被「滯礙難行」技術干擾困在行政院(可參考:個資法風暴來襲、企業面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新思維、新個資法爭議多 陳沖指示再修、個資法窒礙難行),涉及商業利益與媒體霸權心態短期內恐怕仍難上路!媒體不想尊重個人隱私早就是公開底秘密,政府也完全沒有意願在尊重個人隱私議題下工夫;我國粗暴低俗底媒體文化早就聞名國際,一般市井小民受此歪風影響,竟也肉麻當有趣,想貼就貼,一點同理心也沒有,根本不管當事人會有多大困擾!即使想宣揚所謂孝行,在臉部噴霧、加上卡通圖示或打個馬賽克很困難嗎?舉手之勞卻不肯做,這根本不是善意!!一窩蜂惡習在島內揮之不去,吳念真在「肥死不可」哭求媒體放手,林書豪請求台媒「尊重親人隱私,他們有自己的生活要過」;仍然教不會媒體尊個人不受外界無理騷擾基本人權,隱私權在國內真有這麼難理解嗎?為什麼要任由這些媒體惡霸胡作非為,繼續侵犯憲法保障底人民有「免於恐懼自由」、「不受外界無理騷擾」權利(詳:憲法第22條,第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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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