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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人有責!惡人無罪?
2010/08/30 13:25:35瀏覽211|回應0|推薦1

仁人有責!惡人無罪?

--究竟誰害了誰?別再亂噴口水

 

 就因為某個殺人犯推卸責任隨意吐了句口水,一堆自以為是的大人們就隨之起舞、亂譜真相拼圖;冬烘先生徒具熱情卻頭腦迂腐,不明事理〔比如李家同:他感覺到,他是被放棄的中時社論主筆:18歲殺手的錯誤 大家都有責任台灣立報社論主筆:教育真的害了他〕;反而不如〔警察:害他的是家庭教育國中同學:他自己放棄自己網友批:他缺自省網友們:家庭才是關鍵〕思維相對澄明。

 或許那些一廂情願,兀自把犯罪者殺人責任往社會或教育體系身上攬,是受到孩子無辜的傳統思維牽絆;但別忘了孩子無辜、教育有責概念是十八、九世紀,教育尚未普及化時的想法。在國民教育普及且幾乎人人受過基本國民教育的今天,什麼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為的基本是非概念,相信在學校教育中都已經清楚傳達過;尤其不可侵害他人身體自由與生存權利每個人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早就是舉世各國的共通教育準則,受過國民教育者又豈能有任何託辭與藉口!沒有任何學校與老師會教導孩子去進行侵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舉措吧?新生報在社論中因此直言:『但令人懊惱的是,為什麼幫派的力量比學校教育的力量更大不是幫派害了他竟然是「教育」害了他。』

 中國時報以社論奢言什麼大家都有責任,但通篇看不到大家的責任何在?可說是典型底無的放矢!尤其未經查證就胡言亂語說:「廖國豪從國小到國二都還是師長同學眼中的乖小孩,但國三開始混入黑道」與蘋果日報8月26日報導「從國小五、六年級開始,上課就不正常,國二起就和中輟生混在一起,曾涉及竊盜案...」明顯不符〔詳:警駁:害他的是家庭教育〕!或許中國時報社論中的「大家」指的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但社論標題如此用法,會讓人以為回到過去戒嚴時期「人人」有責的無限上綱年代裡,可說是非常不妥的用語!廖國豪國中導師沉默數日後終於拿出證據,證明並未放棄過這個自我墮卻瞎扯卸責者:「...我從來沒有放棄國豪的念頭,那時我就感覺他可能會走偏,所以只要他有上學的日子,就會特別花時間跟他聊天、鼓勵;他沒有上學的日子,去他家拜訪的次數不下上百次……。」

 冬烘先生們壓根兒忘記了:「說謊,原本是人性本能自我防禦機制目的是為了生存下去!」〔詳:說謊是生存本能我是人,所以我說謊〕,殺人罪犯寧可接受幫派給他的價值觀與養成教育,卻全盤否定學校教育與老師們所教導的觀念,這不就是他個人選擇的問題嗎?說「教育」害了他,就是要把自己該負的責任擴散給大家,求生存的伎倆而已。真正準確的說法是幫派教育「害」了他(註),家庭教育沒教好他學校教育又沒幫上忙!但可別再瞎扯什麼大家都有責任、誰放棄誰的謬論啦,即使一時間被問傻了,也得冷靜下來好好思考一下吧!

 真要追究的話,是廖國豪做了錯誤選擇給其他孩子們立下不良示範,廖國豪損害了國內教育名譽,絕不是正規教育害了他!究竟誰害了誰?可別再亂噴口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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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雖然是受到父親「身教」影響,加上黑道行徑下嚐到甜頭所誘惑;但願者上鉤,若非自我作賤哪會有今日局面又怪得了誰呢?即使是面臨槍械奪命威脅,都可以有不同選擇,遑論是在自由情境下所作的自主決定〔古時候與落後地區或許有逼良為娼情形,但在繁榮地區現今金錢至上的年代已不存在,為錢自願寬衣者大有人在(詳:英脫衣舞孃4分之1擁有高學歷),教育體制無法提供大筆金錢滿足廖某人需求,老師所言因此比不上黑老大的話語!〕。

  真要仔細究責,廖某人自己要佔七成,黑幫不良教育佔兩成,父親負面示範佔一成,祖父母未教好其父也該共同負上家庭教育失敗之一成責任。看倌也許要問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不必負任何責任嗎?哈!即使自稱全能的上帝都阻止不了魔鬼行徑了 〔連「人」都得自己負責不是嗎〕,再強盛的明君聖治,再進步底教育體制,也無法產生零犯罪零殺人效果,檢討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只是心存仁厚者為減少自我罪惡感,並以為可以藉此降低憾事重演的可能性,多數情形下只是安慰劑效用罷了!教育或許「可能」改善大多數人的行為,但人性骨子裡底劣根性,就像潛藏未爆的火山一般,什麼時候什麼地點會爆發!?一場讓世人難以有效掌握地機率問題而已,司法機關之所以必須存在,不就是因緣於此嗎!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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