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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12:25:56瀏覽299|回應0|推薦2 | |
驢來了,所以羊死了 --失能的媒體與媒體評論者(三) 當媒體用不同標準評論中央與地方政府時,人們有時會在刻意舖陳的文字中迷途;這次馬政府與劉內閣的民意重創並不是來自深綠媒體,而是來自於泛藍媒體特別是被深綠人士劃歸親中媒體的中國時報。 筆者在上一篇文字中提到了:有一群擁戴(或假借)陳鎮湘與宋楚瑜的人士在這次中時評論88水災時適時發揮了影響力。而攸關地方政府責任的災害防治法第24條條文:「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勸告或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詳:法律原文〕卻一再遭到有心人士曲解。 中時在8.25以「狼來了」效應 緊急撤離說易行難」專文,強力為高雄縣政府未切實執行強制撤離而導致重大傷亡辯解!但所謂「狼來了」效應是非常扭曲事實的惡意狡辯!比如現在所有車輛都強制規定前座駕駛與乘客必須繫上安全帶,偶有未依規定繫上安全帶卻幸運在交通事故中存活甚至於毫髮無傷,我們能說:因為絕大多數情況安全帶派不上用場(沒事故發生),而且有人沒繫安全帶卻活得好好的,所以「強制繫上安全帶」根本就是「狼來了」效應嗎?而香港在H1N1初起時(2009.5.2)也曾經直接封鎖旅館,350位被隔離人士中可能大多數都沒有問題,甚至有人剛CHECK IN報到而已就被強迫隔離,我們能說這種隔離措施並非必要,根本是「狼來了」效應嗎? 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防止災害擴大,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即使日後證實當初是虛驚一場,也都是政府必要的作為!!那有「狼來不來」的問題存在呢?全面接種流感疫苗〔成本非常高昂〕,不就是要直接把人民失去生命的風險降到趨近於零而採取的極端措施嗎?而災害防治法第24條條文的強制撤離措施,與全面接種流感疫苗的作法一樣,都是為了要直接把人民失去生命的風險降到趨近於零而採取的極端但必要之措施! 法理上災害防治法第24條條文既然明定:「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勸告或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勸告或強制本來是絕對衝突的兩種方式,為什麼會成為法律上用或連結的兩種選項之一呢?因為法律文字是『勸告或強制』其撤離,無論『勸告或強制』都必須達成撤離的目標。這就是說無論勸告或強制其撤離都必須保證成功,因為沒做到撤離的目標就無法達成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法定責任。這就是說若勸告撤離無效,就必須採取強制撤離手段。法律文字斬釘截鐵地只給了『勸告或強制』其撤離兩種選項,沒有第三種選擇,偏偏許多地方政府公務員不肯勇於任事,害怕撤離後隨之而來的安置問題,因此借故推拖〔9.4中時仍以:短 評-學者的傲慢強行辯護,詳:轉載報導;而中時集團所屬的旺報,卻在「為什麼要兩岸比一比 從此次救災談起」文中大力讚揚對岸執行及時撤離的效率與及時撤離的必要,真是莫大的諷刺啊!詳:原報導〕。 但地方政府公務員即使不想做事,也有慈濟、紅十字會等等民間團體可以尋求協助的管道存在,而真正需要緊急撤離的山地原村部落,每村不過數百人,那來所謂的「緊急撤離事關數萬居民大規模移動,詳:轉載報導」?媒體不肯認真面對地方政府失職的事實,又故意以所謂「狼來了」情節企圖混淆視聽,真是愚蠢至極的「愚論」塑造者。筆者認為這種半調子的媒體人,並非狼子野心而是心中執念太深,驢脾氣來了所以聽不進別人的意見。驢來了,所以羊死了!這些不負責任的媒體人與不負責任的地方政府公務員之間,可說是相互唱和的共犯結構,不但愚蠢而且讓人無法諒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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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