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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6 14:19:18瀏覽1768|回應2|推薦24 | |
阿深吠畫無所不畫、無所不說、無所不笑、無所不寫… 最令人懷念!也令人怨念呀! 現在網路資源真是厲害的嚇人,找不到的圖、想不到的文案,Google一下就行了!按下「搜尋」按鈕,圖片、文字瞬間串連滿天飛,「複製」、「另存」、「貼上」成了現代人慣用的SOP流程,用了最快的資源、最少的時間,拼拼湊湊成自己的文章或圖文分享者,比比皆是。孰不知這樣小小的動作,卻侵犯了創作人的著作權,像這樣未經授權合法使用,是不合法、也不道德的行為喔! 【著作 Q&A 】引用網路相片到電腦上有觸犯著作財產權嗎 ? 像是將網路上的圖片另存新檔在自己的電腦裡,再透過無名分享予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公眾),則除重製行為外,又另外涉及公開傳輸之利用行為。由於著作權人即使將圖片置於網路上供人瀏覽,並不能解釋著作權人即同意「任何人」皆可透過網路分享其著作。除非著作權人有明確的授權聲明,或屬合理使用(著作財產權限制)之範圍外,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在網路上任何轉貼,會涉及重製、公開傳輸權之侵害,請特別注意。 再次聲明網路著作權的重要性,請與阿深一同支持原創! 也請認明阿深標章「Boson」捍衛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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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繪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