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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6 15:20:06瀏覽4223|回應2|推薦91 | |
近年來,金門、澎湖、馬祖都先後針對博奕事業發展進行公投,爾後馬祖博奕公投也通過;之後,我看到【夢想旅行的計劃書】、【尋找幸福的藍眼睛】的作者也極力主張發展博奕事業。我想,這大概是因為發展博奕有帶動地方繁榮、增加工作機會等正面經濟影響之故。 不過,在這裡還是要討論一些博奕事業發展中,在經濟面的注意事項。首先,我認為應該要充分考量避免因為博奕事業而可能帶來的問題賭徒,在這方面,可能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在治安、社會安全或福利方面的政策研擬、制度設計要多注意;除此之外,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也應充分考量不法集團將娛樂場當成洗錢管道的可能問題,在法律規章上應設計防範措施。 其次,一個地方興建博奕娛樂場還可能造成當地房價、地價、物價高漲,這或許對地方政府頗具誘惑力,因為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房地產方面的稅收是地方稅,不過它的壞處國人倒也挺常提到,就是小生意的經營者、一般居民的經濟負擔會變得沉重。所以,一個地方興建博奕娛樂場,我認為若忽略這點,那就可能妨礙改善地方居民生活之原始目標的達成。 再來,任何一個地方興建娛樂場,應該是除了賭場之外,餐食、住宿、其他娛樂的服務也都包含在內,如此一來便可能令遊客把錢都花在其中,減少當地其他觀光遊憩景點的消費,而排擠當地其他的產業,對此,我認為應使娛樂場的規劃、開發、經營都充份跟當地既有的飯店、民宿、旅館、餐飲業者等進行整合,避免觀光遊憩收入的排擠問題。 最後,促進地方居民的就業這點,是目前力主娛樂場發展的人最常提的,不過,娛樂場對台灣來說很明顯是新興行業,因此在人力的僱用上,較高階的管理人員可能會傾向從外地聘用,地方居民只能作中低階收入的服務工作。對於這點,我認為若馬祖要興建娛樂場的話,那麼主管機關應以法令鼓勵馬祖出身而在外就讀相關科系的青年,畢業之後返鄉就業,而娛樂場也應充分雇用當地居民。 輿論提及馬祖興建娛樂場,都會提到新加坡、拉斯維加斯、澳門、南韓作「他山之石」,加拿大、阿根廷、波多黎各、巴哈馬、澳洲、紐西蘭、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南非的娛樂場也同樣可以參考。故我認為規劃興建時,可比較台灣相對這些地方的優勢和劣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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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