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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追悼會》之真相…
2013/04/24 14:16:28瀏覽388|回應0|推薦11
近來,一篇《妓女追悼會》的帖子在國內各大網站論壇上出現,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新聞的主角是一個一心為教育賣身的漂亮女教師,在她死后,她的學生為她舉行了隆重的記者招待會。這條消息被証實為杜撰,而以杜撰新聞來博取網民眼球的“網絡推手”,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人質疑:“網絡推手”,是真正的正義衛士還是卑鄙的自我炒作?

  事件

  《妓女追悼會》賺人眼淚

  殷彩霞出生在甘肅省某縣的農村,因為家庭極度貧困,所以她高中二年級就輟學了。當殷彩霞得知當地一所民辦小學師資力量嚴重不足的時候,她主動要求去那裡免費代課。當殷彩霞第一次走進課堂的時候,孩子們的臉都紅了,因為他們從未見過如此漂亮的女老師,教室裡洋溢著孩子們的歡聲笑語。

  那個茅草棚充當的教室被風吹倒后,殷彩霞去找縣教育局要錢,在付出自己的身子之后,她連夜跑回了家。在這半年裡,校長去縣城找了局長十幾趟,一分錢沒拿到。隻有他知道局長對殷彩霞做了些什麼,但他卻無能為力。

  當殷彩霞知道孩子們的希望已經化為泡影的時候,她脫光了自己的衣服,對著鏡子暗暗發誓將用自己的身體去實現孩子們的上學夢。殷彩霞將自己的收入除去生活費之后,全部寄給了校長。校長按照殷彩霞的意思將她寄回的一筆筆賣身的錢全都用於改善小學的教學條件上。有人問起那筆錢的來源,校長就說那是社會捐助的善款。

  第20個月,殷老師死了,年滿21歲。學校的國旗降了一半……

  這是一個讓人非常感動的“新聞”。自從在網站論壇上出現后,網民跟帖最多的語言就是兩個字:感動。

  就是這個讓眾多網友流下感動熱淚的帖子,卻是通過移花接木等手段編撰的。

  真相

  移花接木編撰新聞故事

  2007年12月3日,一個叫“張懷舊”的網絡作家在博客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大致內容如本文開頭所說。為了顯示文章的真實,他還專門配了兩幅圖片,其中有一幅是追悼會上一個學生拿著一個“殷老師,我們愛你”的橫幅。

  這是一張真實的照片,但照片的主人叫殷雪梅,事件發生的地點在江蘇。

  “2005年3月31日中午,江蘇省金壇市城南小學組織學生觀看革命傳統教育影片,在學生隊伍過馬路時,一輛小轎車飛馳而來。危急中,52歲的女教師殷雪梅毅然張開雙臂,奮力將走在馬路中央的學生推到路邊,而自己卻被車子撞飛到20多米外……”

  顯然,這是一個通過移花接木等手段編撰的新聞故事,而在張懷舊的博客上,他在文章的最后一段寫出了自己的“目的”:

  因為殷彩霞,我決定將我第一本書的全部稿費拿出來捐助她生前所熱愛的那所貧困小學。同時,我也呼吁所有人,請奉獻你們的愛心,關注教育,關注失學兒童,讓他們學好文化,長大以后創建和諧社會,報效祖國,隻有祖國強大了,社會和諧了,所有人才能免遭欺凌……

  標榜

  為引發關注而“不擇手段”

  從“虐貓事件”中的“宇宙A級通緝令”,眾多“網絡民生”都無一例外地引起無數網民呼應。《妓女追悼會》就是一個網絡“深喉”張懷舊的自我炒作個案。

  “張懷舊,男,30歲,黑龍江省作家協會會員,網絡媒體稱之為憤青領袖,著名草根博客寫手,關注國計民生,擅長社會評論及情愛小說,作品散見《佛山文藝》《聊吧》《小小說月刊》《新視界》《愛人》等。媒體稱:他扛著后現代文藝復興的大旗,領導了中國血雨腥風的博客大革命!他從不依靠風花雪月的文字吃軟飯,他每一個文字都深深刺痛了中國八千萬網民!”

  這是張懷舊給記者的自我介紹。在他的QQ個性簽名上,“網絡營銷事件炒作危機公關產品網推話題制造網絡維權,我們將不擇手段為您創造網絡傳奇”讓他成為了“網絡暴民”的另類。

  無論真假與否,網上流傳的殷彩霞事件,都在給公眾傳達一個信息,而這種信息蘊含的“負面”作用更為直接。

  而張懷舊並不這麼認為。“這正是我要向媒體澄清的,近期大家所關注的《妓女追悼會》,聽說已經影響到北美與歐洲論壇,它實際上是我給山區貧困小學做的一個公益推廣。作為一個擁有良知的中國人,個人力量有限,要想喚醒國民,讓所有人都去關注西部教育,我唯一的辦法就是創作一個感人的故事,通過故事來激發人們的實際行動。雖然出現了很多質疑與非議,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因為我這篇文章,西部山區的教育部門已經對某些貧困小學撥了教育扶貧款,這讓我感到很欣慰,這已經足夠了。”1月7日,張懷舊告訴記者。按照他的說法,他力求通過這種“動人故事”來呼喚公眾對西部貧困地區的教育事業做貢獻,並且達到了他的目的。

  “網絡信息有一半以上都是虛假的,其實真假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網絡媒體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它是否可以促進社會和諧,是否有利於民族團結與國家進步,這才是最重要的。”張懷舊並不認為他的“故事”會對其他現實中的人造成傷害。“對事不對人,不傷害任何人,這是我寫作、工作以及做人的原則。所謂的‘不擇手段 ’,是在道德與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與眾不同的方式讓我的思想與文字得到更廣泛的傳播。”

  看法

  網上也可以構成侵權

  “在網絡上也可以構成侵權。”民商法學教師張興光認為,隻要有構成侵權行為的要件,網絡行為也可以構成侵權。

  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為了制造新聞點,張懷舊刻意“誤導”了網民,主導輿論控制新聞事件的走向,從而引發關注的傾向,甚至明知是宣揚“不道德”的假新聞,卻依然為了追求點擊率而大肆宣揚,這在客觀上制造了一些“不和諧”音符。據《鄭州晚報》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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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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