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5238於http://newsblog.chinatimes.com/jun5238/archive/50247以李宗瑞迷姦犯罪談蔡英文,如下:
…我,大概是指蔡英文她自己...
威權時期不是老娘全家也都是選擇服從的。
這是同理心類推謬誤,蔡英文若愛當婊子,不必然他人也愛當婊子,所以金律說的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逆命題不成立,試想,這要是己所欲施於人,有的人會人畜不分,自己愛當畜生,還把飼料油賣給台灣人,我猜頂新案就是這樣來,以及司法辦了大半天還判去無罪,二審也判不出來的緣故。最出名的例子還是屬李宗瑞迷姦嫩模了,完事後,嫩模問李是不是在強姦她?李宗瑞罵她,是妳強姦我才對吧?我強姦你?對,就是妳強姦我,妳說妳要不要負責?嫩模只好說她會負責。李此時忍不住笑出聲:妳說妳要負責,妳拿甚麼負責?嫩模這才哭出來..我..哪兒知道哇。
是一種己所欲施於人,強姦一群嫩模判79年的案例。
…
怎麼可以用性犯罪來談政治,又二度傷害被害人,譴責!
jun5238為李德俊的證明:林青弘(羅伯特亞當斯) 於http://blog.udn.com/chinghunglin/85060912指出依據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105年11月24日104年度壢簡字第868號民事判決,政治異言堂部落格格主帳號名稱jun5238為李德俊
根據臺中高分院102年度上易字第741號判決,部落格「政治雜論閣」確為林青弘
根據判決,jun5238為李德俊,chinghunglin羅伯特亞當斯為林青弘
http://jun5238truth.blogspot.tw/2016/12/jun5238chinghungl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