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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馬俊麟妻梁敏婷告王瞳侵害配偶權並求償四百萬論郭台銘通姦陳崇美之「通姦除罪化?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
2020/01/14 09:30:33瀏覽1157|回應1|推薦9
馬俊麟妻梁敏婷告王瞳侵害配偶權,聯合報說王瞳代理律師出庭挨打,下次庭期在明年。我在「通姦除罪化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說民事訴訟搞很久、女性透過通姦附帶民事訴訟求償比例高、只告小三賠最少且只賠卅幾萬、通姦罪有利經濟弱勢求償侵害配偶權的賠償等,這些都是律師不會告訴妳你的事啦。

一般來說,坊間討論通姦除罪化時都誇大對「女權」的「壓迫」而根本忽視研究數據,更不談因通姦起訴的男女各約300多人,許多媒體搞的辯論根本是編輯已經先入為主,或找能力不對等辯論能力差找資料能力差的人「辯論」,像我寫的文被全文引用後,引用者也無力反駁,又不懂實務上實際上被侵害配偶權配偶的弱勢,這也叫「辯」?

話說回來,郭台銘通姦陳崇美事件中,其妻林淑如根本就直接把郭台銘「除罪」了,這本來就是林淑如自由意志下的抉擇,大家也可以看到郭台銘把通姦這種事當成「逢場作戲」還質問在場男記者,「那我也敢問在座的男人(記者),你們哪一個沒有逢場作戲過的,請舉手」。

面對這樣侵害配偶權還振振有詞的有錢人,只有刑事才能讓他痛,那些支持通姦除罪化的人以為這樣就能幫到弱勢配偶?不要假掰了!你們以為這樣就能撈到幾個案子?

看到王瞳律師還派代理律師然後一問三不知,雖然這未必導致勝訴敗訴,但這就證明了台灣民事訴訟效率的極度低落,拜託,專業律師還啥都不知,沒先看狀、沒先問過王瞳嗎?這官司要打到何時?

郭台銘說「做生意逢場作戲在所難免,這絕非推托之詞。」,通姦還可以這樣「霸氣」,要是只有民事訴訟,我看那些像郭台銘一樣通姦的人們,絕對碾壓他們配偶的尊嚴到極點了。

Blackjack 2019/11/5


王瞳出師不利!馬俊麟最強正宮開打曖昧新證曝光
2019-11-04 17:30聯合報 記者陳慧貞/台北即時報導

王瞳與馬俊麟因拍民視「大時代」被爆假戲真做,馬妻梁敏婷因不爽王瞳與老公過從甚密,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400萬,今下午於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庭,雙方當事人未出庭,委由律師答辯,但王瞳因由代理律師出庭,不但處於挨打無力還擊,連原告指控的親密行為,也未做出「認、否」回應,預定明年初下次庭期才能做出抗辯。

馬妻梁敏婷委任律師林晉宏一開始即占優勢,提出指控「被告明知對方已婚,卻做出超過同事與朋友舉止的曖昧親密行為」,並有王瞳寫給馬俊麟的卡片及雙方通訊軟體露骨對話,造成當事人「精神上的痛苦」,因此提出所謂「侵害配偶權」求償400萬並加利息。

王瞳方面委任律師則由周宜隆律師代理,除了在庭上否認原告指控事由,其他都表達站「認與否,都不做陳述」,並表示需6 周時間確認「認與否」的方向,法官王沛雷則稱:「是(當事人)心情還沒平復嗎?都是經歷或沒經歷的事,認與否,有需要這麼久的時間嗎?」後法官諭知兩造需提出具體情節的答辯書狀,作為針貶事實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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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瞳曖昧遭求償400萬 馬妻律師:其實下面....
18:022019/11/04 中時
李文正
馬俊麟妻子梁敏婷的委任律師林晉宏表示,兩人的關係就好像種子長大,媒體看到只是冒出頭的一點點芽,其實下面已經很緊閉的關係,還以為梁都不知道。(李文正攝)
馬俊麟妻子梁敏婷的委任律師林晉宏表示,兩人的關係就好像種子長大,媒體看到只是冒出頭的一點點芽,其實下面已經很緊閉的關係,還以為梁都不知道。(李文正攝)

連續劇《大時代》男主角馬俊麟(本名馬如龍)與王瞳(本名吳姍耘)過從甚密,馬妻梁敏婷控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400萬。士林地院民事庭今天下午3點半首次開庭,梁、王都沒有到庭,梁的委任律師林晉宏說:「馬曾說他與王瞳的關係,就像一顆種子長很大,只冒出一點點芽讓人看到,其實下面有很緊密的關係。」

律師林晉宏庭後受訪時表示,馬俊麟和王瞳早在週刊報導以前,就知道兩人關係曖昧,馬曾承諾,兩人之間不再往來,但直到9月初,媒體報導後,梁有質問王瞳,王有傳訊表達悔過,並說「對不起」,而且,馬、王之間他們誤以為沒有人知道,控告王瞳的目的是要兩人徹底斷絕關係。

梁起訴主張,王瞳明知馬俊麟是有婦之夫,兩人不當交往有超過一般朋友、同事的曖昧、親密行為,已經侵害原告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並求償400萬精神慰撫金。

而王瞳的委任律師周宜隆則否認有侵害配偶權,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林晉宏表示,梁曾經在馬俊麟的轎車上,發現副駕駛座的置物箱,有王瞳寫給馬的「卡片」,內容是自己的心情、心境,像是一般朋友不會說「想你」的話語,有如「情書」。林表示,梁因為是先生的物品僅翻拍,並希望王瞳能拿出來,並具體答辯,到底有承不承認兩人曖昧關係。

法官諭知,原告在7日內寫明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包括人、事、時、地、物,每件事總共50字,不是寫小說,被告再收到書狀後30天內答覆。由於,王瞳的委任律師周宜隆表示自己是代班,希望能夠有給6周,但法官強調,這是王瞳親身經歷,回想有沒有發生,承認或不承認,應該不需要這麼久,並諭知30日內答覆,訂明年1月6日下午2點10分再度開庭。

林庭後說,梁考量自己從澳門隻身來台,並育有2名小孩,一但離婚將造成小孩分隔兩地,勢必會影響小孩,因此並未主張離婚,且並沒有證據顯示兩人有通姦行為,也沒有提出刑事通姦罪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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