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寶玉生日賈敬暴亡看紅樓後面隱藏的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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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偉大的文學家曹雪芹以及作品《紅樓夢》的研究,紅學界已經研究了幾十年,但是就曹雪芹的生辰和卒年問題,仍然一直爭論不休沒有得出最後結果,並由此導致牽發出的一系列矛盾直接影響了對紅樓夢的探佚和考證工作,不能不說是一個巨大的遺憾。筆者從紅學界的一些論文經常可以看到,由不同的生辰卒年觀點往往可以派生出各種千奇百怪的論點,甚至各派為了自圓其說,可以假設出十分離奇的故事,這對紅學界研究的風氣來說,恐怕不是一個好的現象。本文將從《紅樓夢》提供的線索出發,結合一些史料和詩文佐證的幫助,對曹雪芹生年生辰的研究情況作一個簡單性的描述,同時就其中牽涉到的賈敬暴亡情節作一個概括性的介紹,篇幅可能較長,且容筆者來一一敘述。
一、曹雪芹生年:
關於曹雪芹的生年,目前紅學界爭論不休的主要有兩種觀點:一是王利器先生提出的康熙五十四年(1715),另一是周汝昌先生提出的雍正二年(1724),兩者相查近十年,這也為研究曹公生平和卒年帶來了相當的困難,由於雍正六年(1728)曹家第一次被抄,結束了江南大家的貴族生活,因此採納後一種說法的研究者認為曹雪芹自身經歷時間太短,並由此產生了對《紅樓夢》一書著作權問題的懷疑,因此本節先從生年問題開始進行討論。
曹雪芹是江南織造曹寅之孫,這一點紅學界已幾乎沒有什麼爭議,《紅樓夢》中以此也有體現,在病補雀金裘一回中,“自鳴鐘響了四下”處,有脂批點明避“寅”字,正說明作者與曹寅有著直接的聯繫。曹寅於康熙五十一年逝世,生前其子曹(禺頁)曾有一子,但在康熙五十三年歲末曹(禺頁)病故於京中之前此子早已夭亡,為避免其百年巨族絕後,康熙特命將曹寅的四侄曹(兆頁)入嗣為曹寅妻李氏之子,以延其家族血脈。但是康熙五十四年三月七日曹(兆頁)呈皇帝的奏摺中寫道:
“奴才之嫂馬氏,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恐長途勞頓,未得北上奔喪,將來尚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鑒於奏章中時間用詞應極為準確,那麼依情理推算,這個嬰孩應該是曹(禺頁)的遺腹子,並且從一般懷孕期為九個月零十天推算,這個嬰孩將于同年的四月下旬到五月上旬出生,這個奏摺可以作為曹家生子時間的第一個證據。
由於《紅樓夢》是一部具有自傳性的小說,那麼作者的生年和生辰也很有可能被記敘在了小說裏,但是由於小說本身的紀年方式比較奇特複雜,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把書中年表簡單地與作者真實情況相搭配,而應該注意到作者自身獨特的隱寫方式。書中出現的人物中,有一個照理說是極重要但卻著筆墨不多的是甄寶玉,太虛幻境有聯雲“假作真時真亦假”,又有脂批點明甄即是真,這就告訴我們甄寶玉身上實際寫有作者真實的經歷。書中56回借甄家四個女人之口,曾點明這一年甄寶玉十三歲,而一年過後,74 回抄檢大觀園時,也曾借探春之語道出甄家被抄的線索,那麼結合這兩段情節我們可以看出,作者真家第一次被抄的時候,作者十四歲。
那麼歷史上曹家什麼時候被第一次抄家呢,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諭著江南總督范時繹查封曹(兆頁)家產》,加上以前奏摺中多次提到的從京中到江寧大約20天的時間,曹家實際被抄應該是雍正六年的正月十三四日,正是元宵節前。《紅樓夢》中同樣有詩對應,“好防佳節元宵後,便是煙消火滅時”,脂批特批出此句“不雲前而雲後,是諱知者”,則把抄家的日子恢復到了元宵節前,正與史料相符。如果我們從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算起,到雍正六年(1728)年,按我國習慣通用的虛歲計算,那一年出生的嬰孩到第一次抄家時剛好是十四歲。這也可以作為判斷該遺腹子生年正是作者生年的一個重要證據。
解放後發現的曹氏宗譜,修建于雍正末年至乾隆九年間,其間記載曹寅名下只有一孫,名曹天佑,於乾隆九年現任州同。讓我們來看一看書中寶玉名字的來歷,書中本寫賈寶玉的名字來自於銜玉而生的那塊通靈寶玉,其實這只不過是作者虛設的一段假話,而在寶玉夢到甄家一節中,借丫鬟之口才說出這兩個字的來歷,是“奉老太太、太太之命,為保佑他延壽消災”的,卻是取了保佑的諧音字,而且只不過是一個小名,而聯繫到宗譜中發現的“天佑”這個正式的名字,就不難看出這兩個名字涵義有多麼的相象。兼之早有發現作者乃曹寅之孫,而宗譜中曹寅之孫又只有天佑一人,這可以作為曹天佑即作者落魄前名字的旁證,而且只有曹天佑可能是那個曹(禺頁)的遺腹子。
又靖藏本53回前曾有一段錯亂不堪的批語,校點者眾說紛紜,原文為:
祭宗祠開夜宴一番鋪敘隱後回無限文字亙古浩蕩巨集恩無所母孀兄先無依變故屢遭不 逢辰心摧人令斷腸積德子孫到於今旺族都中首吾門堪悲業立英雄輩遺脈孰知祖父恩 知回首
紅樓解夢中將其校點為兩首七絕,似較合原文本意:
祭宗祠,開夜宴,一番鋪敘,隱後回無限文字,知回首——
亙古浩蕩無宏恩,屢遭變故不逢辰, 兄亡(先)母孀無所依,令人斷腸(亦)摧心。
積德於今到子孫,都中旺族首吾門, 堪悲立業英雄輩,遺脈孰知祖父恩。
這樣的詩句僅能出自作者之手,而此詩中的“兄亡母孀無所依”,則與前面提到的遺腹子的境遇是相一致的,因此可作為判斷作者即是那個康熙五十四年出生的遺腹子的重要旁證。
綜合以上的證據可以看出,作者曹雪芹的生年實應該是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
二、曹雪芹的生辰
有了關於曹天佑生年的一些史料線索,並結合書中關於寶玉生日的一段描寫,便可以推算出寶玉的生日,從而有理由確定曹公的生日。
書中寫到的寶玉生日,第一回中提到是在“炎夏永晝”之時,是“烈日炎炎,芭蕉冉冉”的夏季,從寶玉過生日一回中湘雲醉眠芍藥花叢中來看,正是芍藥花紛紛飄落之時,書中有交待,“芒種一過,便是夏日,眾花皆卸”,可見寶玉的生日是在芒種過後的“眾花皆卸”之時,這大約是農曆四月底到五月初的景象。
從其後的幾回我們可以得到如下一些線索: 1. 寶玉生日的第二天,東府有人報告說,老爺(賈敬)賓天了。 2. 賈敬的靈柩擇於四日卯時進城。 3. 賈璉至初二日,先將尤老娘和三姐送入新房。至次日初三,偷娶了尤二姐。 4. 過了近兩個月光景,賈璉要到平安州去,三五日出了月便要起身,要半月功夫 才能回來。 5. 賈璉路遇柳湘蓮,約好為三姐說媒,賈璉回家後不久,湘蓮八月內方進了京。 6. 鳳姐大鬧東府,言“親大爺的孝才五七,侄兒娶親”。
由3.4.5 可以看出賈璉娶尤二姐是六月初三,賈璉到平安州是七月底準備,八月初動身,月中返回,而柳湘蓮八月底進京,絲毫不亂。
關鍵在於這個“孝才五七”上,紅樓夢中對於守七的日子,有明確的提法,例如為秦氏辦喪事時,便有這樣一句話“此日乃五七正五日上”,可見作者對關鍵日期字眼的使用是絲毫不肯馬虎的。雖然此時的這句話只是口語,但是作者對於這處有可能引起歧義、並導致推算出現偏差的地方是不會輕易放過的,況且由於文中沒有其他的相關線索出現,因此此處的“才五七”應視為史筆,作二十九天講。
這樣倒算回去,賈敬賓天的日子就應該是五月初四,為什麼是初四而不是初三?這自然是因為那個五月只有二十九天的緣故,而為什麼不是三十天,解釋有二:
寶玉的生日在小說中被記載在了第十七年上,而寶玉的十七歲可以對應作者的十七歲,從上文關於曹天佑生於1715年來看,他十七歲是雍正九年(1731),這一年農曆五月二十九天,四月三十天。
另,後文將提到賈敬的死隱寫著雍正的暴亡,如果把寶玉過生日這一年視為雍正死的那一年雍正十三年的話,同樣是五月二十九天,四月三十天(此年閏四月)。
(按:此處雖然看起來像是時間上的巧合,但這是由於我們反算的緣故而已,從作者的角度上講,正向安排小說人物在某一年過生日,使得這一年實際上滿足五月二十九天,四月三十天就可以了,至於後面的一系列埋下的線索,也只要不使後來者產生歧義就可以放手安排,這樣雖然表面上看似淩亂,而實際上卻做到了一絲不苟,於是無論怎麼推算,也只能把賈敬賓天的日子唯一定為五月初四。)
那麼在此基礎上往前推一天,就可以得出寶玉的生日是五月初三,從曆書上可以查到,雍正九年的芒種節是五月初一,兩天之後的寶玉生日的景象正應是芒種剛過的“眾花皆卸”之時。
與此同時,書中又安排了薛蟠的生日在五月初三,這裏安排兩個人的生日在同一天不像是一個單純的巧合,薛蟠的生日寫明瞭日期而沒有提當天如何過法,而寶玉的生日洋洋灑灑地寫了近兩大回書卻回避了具體的日期,在“葫蘆案”一文中曾提到薛蟠隱寫了雍正的觀點,作者在這裏公然把自己和皇上的生日寫在一天,不能讓人不說他的膽骨雄奇,也充分表現了賈雨村在第二回書中闡發的關於“生人應運應劫”的一番感概。當然作者為了避禍,又同時在小說中安排了寶琴和寶玉同一天生日,為兩家“皆辦壽酒,互相酬送,彼此同領”作遮掩,作者真好苦用心!
作者之所以要花這麼大心血來寫一個書中人物的生日,這恐怕只能與寶玉的生日隱寫了作者的生日有關,如果大家還記得前面提到的遺腹子的出生日期應在四月底到五月初之間的話,可以與此相對照,綜合以上的推算和結論,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曹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四年五月初三,即1715年6月4日。
三、賈敬之死隱寫著雍正暴亡
關於這個問題,由於賈敬在小說中出現的情節不多,所以並沒有集中明確的暗示,但僅從小說中出現的隻言片語以及脂批中,我們也可以看出賈敬與雍正之間的聯繫。首先讓我們先來列舉一下這兩個人的共同點。
1. 賈敬名字的由來。這個“敬”字正是雍正帝死後諡號“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諱胤?真”全稱中的第一個字,而正因為是諡號的縮寫,所以作者才有可能將雍正暴亡的一段史實記載在賈敬身上。 2. 雍正是皇四子襲了帝位,賈敬則也不是長子而襲了官。 3. 雍正是紫禁城裏的第三代皇帝,而賈敬也是甯國府中的第三代。(關於甯國府 隱清皇宮的觀點,紅樓解夢中另有專文論述,這裏略過不提) 4. 兩人都喜歡住在都中城外,雍正長年住都中城外的圓明園。 5. 兩人都好道,並都曾刊刻過親自加注的勸善文章(或書籍)。 6. 最重要的一點是,兩人的死亡情況極其相似。
下面將單獨討論一下賈敬的死亡情況:
首先,談到賈敬之死時用了一個不同尋常的字眼“賓天”,古時候,只有皇帝的死才會被稱為“賓天”,正是通過了這樣一個看似不通實則準確的詞,作者才暗露了隱在賈敬背後的帝王身份——這種手法在小說中多次出現,如可卿喪禮上所用的“恭人”、賈雨村起復舊職中的“起複”,都是不符合當時典制的用詞,而在小說所隱的歷史內容中卻驚人地準確。
賈敬死於都中城外,夜裏守庚申時服了丹藥一命歸天,而雍正也是“上賓”於都中城外的圓明園,死於八月二十三日夜裏子時。據史料記載,雍正的死確屬暴亡,二十二日還沒有什麼疾病,當夜晚九點多鍾卻突然病危,十一點剛過,便突然上賓了,這被列為清朝的四大疑案之一。賈敬和雍正死後,均由其子發放了被鎖押的道士,乾隆並公開宣佈其父皇對道士“未曾聽其一言,未曾用其一藥”,這顯然是欲蓋眾人耳目之舉。
書中談到賈敬逝後,祭祀所用銀兩,著“光祿寺按上例賜祭”,注意清代的光祿寺是專管皇宮祭祀所用膳食,而且還要按“上例”,此為何人?想賈敬不過是一介白衣,居然會允許除他子孫外,“朝內王公以下文武百官准其祭吊”,而且竟置當時老太妃的國喪於不顧,此何人也?
關於靈柩入城以及入殮的情景,小說中同樣作了交代,讓我們先來看看清史:
二十三日晨奉大行皇帝黃輿返大內,當日申刻大殮。
而小說中是這樣寫的:
擇于初四日卯時(5-7點)請靈柩進城……夾路看的何止萬人……至未申時 (未時為下午1-3點,申時為3-5點)方到,將靈柩停放在正堂之內。
這兩者的情節是何等的相似!既然史料上記載的是雍正死的當天便靈柩進城,聯繫到前文推算的賈敬死於五月初
四,這裏同樣是當天靈柩進城,一絲不差。
(按,原文在此段情節中存在著一些時間上的矛盾:尤氏當聽說賈敬賓天後算過,若等賈珍回來,最早也得半個月的工夫,而實際上隱寫內容中是賈敬死的當天便由賈珍扶靈進了城,中間存在賈珍無法趕回的矛盾。但是這裏筆者也認同紅樓解夢中的觀點,認為此處是作者有意安插進來的紕漏,如果作者想解決這個矛盾,是很容易的,只要將 “初四日”改為“明日”就可毫無矛盾。但請讀者注意的是作者在這裏不是在寫小說,而是在隱寫歷史,日期的不準確就會造成歷史的錯亂,因此這個地方的“初四日”直接對應了靈柩當天進城,屬“不可更,不可改”之筆,是希望鼓勵讀者發現謬誤,從而發現小說背後的史實——由此我們也可以想像到全書那麼多處的時間年齡錯亂,稍有點頭腦的人都不難看出來,難道曹公批閱十載,還有個深知此書底裏的脂硯齋在身邊幫忙謄抄作評,會連這些小地方都看不出來麼?這似乎有點不可思議了。如果我們承認書中有所隱,並聯想到在當時條件下隱寫的艱難,對曹公在一些地方有意留下的年表不清和錯亂之處,如果象這樣能去理清它的來龍去脈,相信一定應該會諒而後歎吧。)
從以上的種種線索我們不難得出結論,作者通過賈敬的死是來隱寫雍正的暴亡的,而這種隱寫,確實做到了循蹤躡跡,不敢妄加穿鑿的地步。而由此我們可以想想作者這樣寫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呢,是想通過賈敬的服丹藥而亡告訴我們雍正也是“誤吞丹藥移真骨”而死麼,不僅僅如此——作者之所以要把賈敬之死的描寫與雍正暴亡的過程寫得如此相象,並有意把它安排到了寶玉生日的前一天,這無論如何也是煞費了苦心的。關於這個問題,讓我們來看一看文中真正涉及到八月二十三這一天小說裏人物的活動就能略見端睨,這個情節是在三十八回末海棠社詠完菊花詩後又有三首螃蟹詠出現的,詩中借寶黛釵之口對螃蟹一生橫行霸道、如今落入鍋釜成眾人笑柄盡抒諷刺挖苦之能事,尤其是寶釵的壓卷之作用詞之沉穩、譏諷之辛辣、寓意之深刻,一反閨中女兒常態,從小題目寓大意,被眾人贊之為“食蟹絕唱,只是諷刺世人太毒了些”,這裏的世人,恐怕不是指芸芸眾生,而是直刺“落釜成何益”的“世宗”雍正。
既然是在諷刺皇帝,作者自然不能把自己得知雍正死亡消息時的狂喜心情表現太過露骨,從三十八回前後我們可以看到,作者實際上是把自己一干人在雍正暴亡前後的心理和活動一一變換形式記錄在案,而在最容易給自己招來禍患的當天的行為挪寫到了自己的生日那天,借小說人物寶玉過生日的一系列歡暢的活動暗自抒發自己對雍正暴亡的狂喜,而把和雍正死亡有關的真實情節全部隱寫在另一個書中人物賈敬身上,以達到偷運歷史的目的。這種手段不可謂不高明,既隱入了作者自己的真正生日,又暗藏了一段與皇家有關、驚心動魄的歷史,一擊兩鳴,牽一髮而動全身,實可謂古今小說少見的大手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