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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4 10:07:12瀏覽542|回應0|推薦0 | |
根據美聯社報導,日本東北311強震災後,日本政府在2011年度編列了高達19兆日圓(約新台幣7兆元)的「震災復興預算」,原本應用作於協助災區重建,不過近期發現重建款遭非災區濫用。
日本政府審計單位發現,近1/4重建款遭濫用,被用於非重建現項目上,包括農林水產省用來補助捕鯨調查、法務省用來補助少年監獄職訓、國土交通省用來整修沖繩縣的公路,還有地方政府用來買消防車。 日本311海嘯,台灣人對日本的捐款高居世界第一,突破170億日幣,將近60億台幣,連美國、中國都自嘆不如。這是第一次我們捐款給比我們富裕的國家,當然他們的復建規格也比我們災區高,因為要比照一般人的生活水平,也就是說一樣重建一棟建築物,他們會比我們的講究!
但是,即使我們可以同意這樣的原則,回頭看到日本如此濫用災區重建經費,再想想在釣魚台的漁權爭執中,他們是如何對付我們漁民的?想來有些不值!
加上,公益團體的募款一旦過於豐厚,在使用時就有諸多假公濟私的開銷,例如某公益團體竟然可以用捐款結餘,買了十幾台車,會長還有司機接送,又例如運用災款在所謂責信、軟體重建、撫慰災民、考察他國姊妹團體等等,實則招待官員(有些是負責監督責任)、民意代表、記者旅遊、觀光,當然也讓職工享受出國旅行福利。尤其,在海峽兩岸相互專案捐款的情況下,更有諸多假合作之名,行相互接待吃喝玩樂之實。
還有,某些公益團體募款過多,會想各種名目消化預算,還有像某些政黨一樣,幫企業銷庫存、逃漏稅。
因為全球經濟景氣不佳,諸多公益團體嗷嗷待哺,卻也有公益團體身懷鉅款,未妥善合理運用,未來在特定機構為了特定目的募款時,規模如何合法、適切?在使用時如何確立監督機制,避免誤用、濫用?考驗著政府、公益團體與全民的道德與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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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