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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0 21:43:51瀏覽500|回應0|推薦5 | |
今天早上看中天新聞時,看到被部落客嫌難吃的老闆請記者去餐廳,把被嫌難吃的食物重做一遍,並且對部落客嗆聲說,她可以私底下跟老闆講,但是不應該公布在網路上,老闆說不排除提告。接著中天新聞接著播出其他部落客的訪問,並且自以為是的“教導”部落格應該要怎麼寫才不容易被告。 這一系列的新聞有一些問題。 食物好不好吃本來就見仁見智,一個人覺得好吃,另外一個人可能覺得難吃,每個人的口感和喜歡的口味本來就不同,任何人都可以表達出自己的想法,這是每個人的自由。 至於他們要私下講或是公開講,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也是他們的自由。只要不是用人身攻擊的字眼批評,任何人(包括老闆在內)都無權干涉他們,更沒有資格去規定要公開講或私下講。 那麼說一個食物“難吃”算不算人身攻擊呢?照一般的標準,“難吃”跟人身攻擊實在扯不上邊,那個老闆真要告,法律上也很難成立(當然了,如果是找立委關說的話就不一樣了,黑的都會變白的)。 由此可以看出老闆可能是害怕生意不好而趕緊找記者,也可能是因為有人批評食物難吃而惱羞成怒。不過那是老闆自己的問題,即使有可能影響他的生意,他也無權干涉別人,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想法,這是他們的自由。如果照老闆片面的標準,那位部落客也可以告老闆恐嚇了。 中天新聞接下來的報導也很奇怪,居然是找其他的部落客教導要怎麼寫才不容易被告,中天新聞只從老闆的角度來“指導”部落客要怎麼寫,那怎麼不從消費者的角度來“指導”老闆要怎麼煮菜?我可以想像得到,中天新聞一定會說老闆煮菜好不好吃很主觀,他們不方便干涉;那麼同樣的,部落客只要不牽涉人身攻擊,他們要怎麼寫也是他們的事,中天也不應該干涉。更何況,中天新聞並沒有採訪那位寫難吃的部落客,並沒有盡到媒體客觀、平衡報導的責任。自己的責任都沒做到,也沒甚麼立場去“指導”別人要如何寫部落格。 寫部落格本來就是要表達自己的想法,寫食物的部落格也應該要誠實地說出自己的想法,只要不牽涉人身攻擊,任何人都不應該干涉。至於要不要相信,那是由每個人自己決定的,老闆或是媒體都無權片面的決定。 現在的社會有很多事情都在做假,從胖達人到最近的大統沙拉油都是,也有許多所謂的美食部落格是應商家邀請寫稿,拿人手軟、吃人嘴軟,接受廠商招待寫出來的文章,裏面會有多少真實性? 我們需要一篇看起來不是很舒服、可是卻真實的文章?還是一篇看起來好話說盡,骨子裡卻是粉飾太平、真實性值得懷疑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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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