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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22:38:06瀏覽211|回應0|推薦2 | |
(一) 政府替死刑辯護是一件好事,不過問題不在這 問題出在:既然惡性殺人犯應該處以死刑,而死刑這種刑罰也確實存在,那如果政府不執行死刑,應該是政府執行層面的問題,而不是反過來質疑死刑的合理性,甚至還反過來指控死刑違憲 政府不作為,是因為政府消極不作為,也因為政府設置了一堆不必要的障礙,導致自我設限的關係 因為政府不作為,而反過來指控死刑違憲,這就是本末倒置 政府不作為,也可能是不想面對左膠團體的壓力,很可惜,綠營政府被左膠操控了 (二) 既然國家是以民眾為主體,那大法官就不得對抗民意 而民眾也應該要有推翻大法官做出不合理決定的程序 總統都能改選被挑戰,憑什麼大法官可以置身事外? 司法獨立也要有個限度,畢竟司法也是社會的一部份,不能無限上綱的對抗民眾 所以大法官應該接受民眾的管教, 民眾也應該有權力調教大法官 網路連結: 廢死釋憲開庭 法務部:死刑合憲不侵犯人性尊嚴非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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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