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很遺憾的,左膠普遍不知道這層道理,成天耍著莫名其妙的優越感
2024/03/03 00:00:24瀏覽215|回應0|推薦5

黃姓自小客車司機衝進公車並且毆打駕駛,公車駕駛還手壓制,居然也要遭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

不曉得這是什麼樣的法律規定?這種規定很糟糕,影響很惡劣

什麼時後連為了保護自己而還手壓制對方,也變成錯誤的事了?

(1)左膠應該會辯稱,司機也有動手

拜託哦!司機是因為要保護自己而還手壓制,這不能扭曲成先動手

到底需要多糟糕的判斷力,才會讓左膠分不清先動手與還手的差別?

(2)估計這時左膠又會講,先動手的人要負法律責任也要賠償,所以公車司機不能還手只能被打

有這種道理嗎?

首先,對方先動手本就不對,也是對自己身體的嚴重侵犯,根據道理,根據一般人的樸素直覺,保護自己與制止對方的攻擊是必要的

其次,就算對方要負法律責任也要賠償,也不能否定一個人保護自己的權利

第三,任何一個人都有不受對方主動傷害的權利,任何人都沒有義務被傷害

只要有攻擊或者攻擊企圖,每一個人都有權利使用周圍有的工具、方法,來保護自己、制止犯罪侵犯

很遺憾的,左膠普遍不知道這層道理,成天耍著莫名其妙的優越感

網路連結:

行車糾紛竟衝上公車 酒駕男與司機爆扭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302001912-260402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iglove020478&aid=18035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