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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22:09:48瀏覽111|回應0|推薦4 | |
兩件事不矛盾 學生有不希望被打擾的權利,可是社會大眾也有知情權跟保護自己的權利 這兩件事情不矛盾,隱私權的某些內容不能用來否定公眾知情權與保護自己的權利 所以必須找一個平衡 而合理的平衡應該是,社會大眾應該要知道學校名稱還有足以知道罪犯的資訊,同時也不要讓校外人士進入學校鬧場 如果有外面人士做出違法行為,那就要依照法律來處理 可是外面的人也有權利表達他們的意見,只要沒有對學生有攻擊、攻擊企圖、或其它違法行為 學生也必須學習尊重其他人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不能因為別人表達意見就要玻璃心崩潰 而不是仗著自己是學生,有事就討拍,沒事就耍潑辣 請左膠不要把學生教育成媽寶了 而且少年犯跟成年犯都是罪犯,不能有差別待遇,關鍵在於犯罪種類,不是年齡 左膠再一次的搞錯重點 網路連結: 法院籲下架「割喉案」個資!名導斥:民眾憤怒到不在乎被罰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229001245-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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